4》.11 》消防:电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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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 基本?。性能
《。
《 : :4.11《.1.?1 消防》电动装?置在:制造商规定的供【电,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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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2 消】防电动装《置,应,能接收?制,造商规?定,。的,。启动信号并在3s内!执行驱动具有延时】功能的消防》电动装?置延时?功能应满足下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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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延时》时间应在0》~30?s内: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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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延时期间—应有相?应的延时声、光【信号和时间显—示
】 : 4:.,11:.,1.3 同—时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消防电?动装置应《有手动或自动—控制状态光指示【消防电动装置在自】动状态?下,手动:插入操作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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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1.4 对】。。具,有机械操作部件的消!防电动装置》施加制造商规定【的额定动《作推力8《。0%的推力》消防电?动装:置,不应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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