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7—。  消防电话 】 4【.7.1  消【防电话总机性能【 ,  —   4《.7.1.》。1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为消防【电,话分机和消防电【话插孔供电消—防电:话总机应能与—消,防电话分《机进行全双工—通话 》    — 4:.7.1.2  】在线路?条件为环路》电阻不大于》300Ω(不含话机!电阻)、线间绝【。缘电阻不小》。。于20?kΩ、线《间电容不大于0.7!μF条?件下消防电话—总机和消防电话【分机之?间应能?清,晰通话无振》鸣现象 》     4!.7.1.3 【 收:到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消防电?话总机应在3s【内发出呼叫》声、光信号显—。示该消防《电话:分机的呼《叫状态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接通后呼叫】。。。声、光信号应自【动消除消防电话【总机:显示该消防电—话分机为通话状态消!。防电话总《机,或消防?电话分机《。挂机后显示通—话状态的光信号应自!动消除 》 : : ,   ?4.:7.1.4  处于!通话状?。态的消防电话总机在!有其:他消防电《话分机呼入》时应:。发出:呼叫声、光信号通】话不应?受呼叫影响》呼叫的消防》电话分机挂机后呼叫!。声、光信号》应自动消除当消防电!话,分机再次《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再次发【出呼叫声、光信号消!防,电话总机在通话状】态下应具有允许或拒!绝其他呼叫消防电】话分机加《入通话的功能 】 :   《  4.7.1【。.5  多部—消防电话分机—(不少于两部)【同时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选择与】任意一?部或多部消防电话】分机通话《 , 》 ,   4.7.1.!6  示闲》状态的消防电—话总机?摘机后消防电话总机!受话器应有拨号音提!示拨号音应》符合GB 338】0的要求 】 :。 ,   4.7—.1.7 》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呼叫任意《一部消防电话—分机并能同时呼叫】至少两部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显示【出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的状态和位置消防!电话总机受话器应】有回铃音提示任一】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后回铃音应【停止进入通》话状态消防电—话总机应显示该消防!电话分?机为通话状态未【摘机的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应保:持被呼叫状态;回】铃音应?符合GB 33【80的要求 】  《   4.7.1】.8  《处于通话状态—的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呼叫其】他消:防电话分机被呼叫】的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后应能自【动,加入通话 !   ?  4.7.1.9!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终止与任意—。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且!不影:响与其他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当!与消防电话总—。机通话的所有消防电!话分机挂机后消防电!话总机?话机应?有忙音提《示忙:音应符?合GB 3380的!要求  ! ,  4.7》.,1.10《 , 消:防电话总《机应具有《记录和显示呼叫【。、,应,答时间的功能;并】应,能向前?查询、显示》不少于10》0条:的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呼》叫、:应答时间《的,记录;其《时钟日计时误差【应不超过《30s 《     !4.7?.1.1《1  消《防,电话总机在进行查询!等,操作时?不应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  4.7.1.】12  消》防电话总机应有【包括对其显示器件】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检查的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发出呼叫声、光信号! 》     》4.7.《1.13  在发】。生下列故障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其他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 —    —。     a)消防!电话总机的主电源欠!压;  !      — b)?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 】 《     》    c)—备用电源向》消防电话总机—供电的连接线断【线、短路《。; ? 《        】d)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间!连接:线断线、《。短路(短《路,时显示?通话状?态除外); 】      】 ,  e)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间连接线接》地影响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正常》通话 ? 》  :    《  对于a)—。、b)、c)—类故障仅《。适,用于采用内部供电】方式工作《的消防电《话总机应能指—示出类型;对—于d)和e)—。类故障应能指示出】部位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故障发【生,时应:能再次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故障期间如非故障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发出呼叫】声、:光信号并能与消防】电话总机正常通话 !     !4.7.1.1【4  故障排—除后故障信号可自】动或手动复位复位】后消防电话总机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障 ? ,。  《   4.7—.,1.15《  消防电》话总机应有》通话录音功能—系统进行通话—时录音?自动开始并有光信】号指:示;通?话结束录《音自动停止消防【电,话,总机可?存储的录音时—间应:不少:于20mi》n当剩余存》储空间不足》额定容量的1—0%时消防电话总机!应发出存储容量不足!的声:。。、光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信号应保持至】消防:电话总机删除录音】记录或更换存储【介质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向前:分,次或分时查询—和播放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录音记录—  【   4.》。。7.1.16  】消防电话《总机传输损耗应满】足,GB/T 》14716》-1993中—5.6?.4.1的要—求 — 4.7.2  】消防电话分机性能】 《 :    4.—7.2.1》  :消防电话《分机的正常》监视状态《。应,有光指示 !。    《 4.7.2.2 ! 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应?能进:行全双工通话通话应!。清晰无振鸣现象【 : ?    《 4.7.2.【3 : 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即自动呼叫消防电】话总机呼叫》时受话器应有回铃音!回铃音应符合—GB: 3:38:0的要求消防—电话分机在》消防电话《总机退?。出通话状态时—。应有忙音提示忙【音应符合G》B 3380的【要求 —    》。 4.7.2.4 ! ,在收:到消防电《话总机呼叫时消防】电话分机应能在【3s内发出声、【。光指:示,信号 《 : :    4.7【.,2.5  》消防电话分机之间不!能通话?(由:消防电话总机参【与的:。多方通话除外—)   !  4.7.2.6!  消防电话分机通!话传输特《性应满足GB/【T 15《279-200【2中4.2.—。1、4.2.—7的:要求 【 4.7.3 【 消防?电话插孔性》能  】   4《.7.3《.,1  ?消防电话《。。插孔正常状态时应】有光指示 】     4.】7,.3.2  —消防电?话插孔接《上消防电话分机【后消防电话分机【应能与消防电话总】机进行全双》工通话? 《 4.7.4  !电源性?。能 》    》 4.7《.4.1《  消防电》话可采用内部供电和!。外部供电《的,供电方?式 》     4【.7:。.4.2  采【用内:部供电方式工作的】消防电话总机主电】源,应有过压、》过流保护措施 】 : ,  :   4.》7.4.3  采】用内部供电》方式的消防电话总】机,。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a)消防【电话总机主电源应能!保证消防电》话总机总容》量30%消防电话】分机(不少于1【0部但不《。超过:30部)同时摘机】工作消防电话分【机总数少于》10部时消防—电,话总:机主电源《应能保证所》有消防电话分机【同时摘机工作 【 : :    《 ,    b)备用】电源在放电终—止条件下《充,电2:4,h其:容量应能满足—消防电话总机—在正常满负载待机】状态工作《8h后与一部消防电!话分:机连续?通话3?h :    】   ?  :c)消防电话总机应!具有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当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应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影响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间的【通话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 :      】   d)主电源供!电,。时当交流供电—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11!0%和85%范围】。内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50Hz)的±1!%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 ?   《  4.7.4【.4  采》用外部?供电方式的》。消防电话总》机供电直《流电压的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的【11:0,%和85《%范围内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