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5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 , 4.5.1】 , 通用?要求 《    【 4.5.》1.1  系列型谱! —       【 4:.5:.1.?1.1  》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 ! : ,  】  :   ?  4.5.1.1!.2  直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额定输出电压应满】。足GB? 156《-2003的要【求 :  — ,  4?.5.1.2 【 型号编制方法 】    】     4.5】.,1.2.1》  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型号编制如【。图1所示 】 】        4!.5.1.2.2 ! 直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型:号编制如图2所【示 《 ? 《 , 4.5.2  供!电,功能 —     4.5!.2.1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按标称的输出!特,性为消?防设:。备,供电 【 ,    《4.:5.2.2  能接!。收联动信号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在接收到联》动信号后《按预先设定的联动】功能供电《 》 4.5.》3  ?显示功能 》 , ?    《 4.5.3—.1  《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显示以下《。。信息 —   《      a【)输入电压和输出电!压; 【   ?   ?   b)》。输出电流; 【 《      —  c)主电—工作状态; !   《      d【)应急工作状态;】 》 ,。      —  e)充电—状态:;  】     》  f)《电池组?电压 ? 《     4.【5.3.2 — 直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显示以下【信息 》。    —     a)输】出电压; 【 :  :       【b)输出《电流;?    !     c)主】。电工作状《态; ? :   》      d【)应:。急工作状《。态 : 4.5】.4  《保护:。功能  ! ,  :。4.5.4.1 】。 电源输出回路的】应急输出《电流大于《。。标称额定电流的【120%(或制造商!允许的工作极限条】件)时应能发出声】、,光故障报警信号大于!标称额定电流的15!0%(或制造商【允许的?工作极限条件)时】。应,能自:动停止输出且应能在!过流情?况解除后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    】 4.5.4.2】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不应影响其他输【出回:路的正常输出和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正常!工作: 》     4.5.!4.:3,  交流三》相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若仅配接三相】负载其输出的任【一相的缺相应能使】三,相负载回路自动停止!。输出发出声、光故障!报,警信号在《故障解?除后应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  :  4.5》.4:.4  交流三【相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若配接单相!负载其三相抗—不平衡性能应满足】制造商的要求 ! , 4.5.5  !。控制功能 】     4【.5.5.1  具!有,手动控制《电源输出功能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通过》手动启动或停止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 —。 :    4》.5:.,5.2  具—有自动?控制电源输出功【。能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在接收相应控—制信号后《自动启动和》停止: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    4.5【.5.3  —同时: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设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和:。手动:/自动状态指示在】自动状态下应—能优先插入手动【控制处?于手动状态下应【用密码或钥匙才【能转换到自》动状:态 》 4.《5.6  转换功】能 【    4.5.】6.1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主电—源断电自动转换到电!池组供电时》应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主电源恢复正常!时应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供电;转换过程不!应影响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正常?工作  !   4.5.6.!2 : 应急输《。出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     4【.,5.6.3》 ,。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转入:电池组?供,电的主?电电压应《在额定工作电压的6!0%~85%—范围内;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的《主,电电:压不应大于额定工作!电压的85%— 4.】。5.7 《 充电功能 【  》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当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蓄电池放】电中止后充电24】h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的80%;【当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蓄电》池放:电中止后连续充电4!8h电池组》电压不应小于额定电!压且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 ? , 4.5》.,8  ?放电功能 !。 ,   ? 4.5.》8.1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额定负!载,的条件下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标称的额定应急【工作时间 【。 ,     4【.5:。.8:.2  配接消防水!泵、:喷淋泵等灭火设【备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其在—满负载?的条件下《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h且不?小于标称的》额定应急工作—时间 】    4.5.8!.3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组的放电《终止电压不》应小于额定电压【的90?%且静态泄放—电流不应大于—10-5C20A】 :     】4.5.《8.4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有受密码或钥匙!控制的强《制应急启动装置该装!置启动?后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应急工作不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 《 4.5.9—  故障报警—功能 ? ?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出故!障类型故障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时故障声!信,号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手动复位》后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障, 《。     a)】蓄,电池电压小于额定电!压的9?0%; !    b)充电】器与电?。池,组之间的《连,接线断线; !     c)】输出:。回路的保护动—作,;   !  d)电池间【连接线的《断线  !   其中c—。),类故障还应指示回路!的部位 — ?4.5?.10 《 主电工作极限条】件 : :  《   4.》5.10.1  】直,流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制造商允】许的主电工作极【限条件内应》。能保持正《常主电工作状态其】输,出,应满足制《造商:规定的要《求 《    — 4:.,5.10《.2  交流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主】电额定工《作电压?的85%~》110%范围内应能!保持主电工作—状态其?输出:应满足制造商规定】的要求 》 : 4.《5.11  应急状!态的输出特性 【 ? : ,   ?4.5.《11.1  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特》性 ?     】    4.5.1!1.1.1  处】于应急状态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其负载发《生变化的《条件下输出电—。压,不应超出《额定输出《。电,压的85%~11】0% 》      】  : 4.5.11.】1.2  处于应急!。状态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其】负载发生变化的条】件下输出频率不应】超出:额定输出频率—的95%~1—05:%,(变频输出的除【外);变频输出特】性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  4.5.—1,。。1.1.3  处】于应急状态的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应为正弦波形 !      】 ,  :注负载变化条—件为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极限变化条件—且不应使《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应急?输出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150% 【 :    — 4.5.11.】2  直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特性! ?   》    《  当?。。主电工作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110】%,和8:5%范围内频率【为5:0Hz±1Hz时】。其,输出直?。流电压稳定度和负载!。。稳定:度应不大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