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5【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 4》.5.1  通用】要求 ?   【  4.5.1【.1  系列型【谱  】 ,  : ,   4《.5.1.1—.1 ?。 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 】。 —   《。   ?  : 4.5.》1.:1.2  直—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额定输出电压应满】足GB 156【-2003的—要求  ! ,  4.5.—1.2 《 ,型号编制《方法: 《     —。   ? 4.5.1.2】.1  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型号编制如图—1,所示 》 !    《   ? 4.5《.1.2《.2:  直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型号编】制如图2所示 】 ? ?。 , 4.5.2】  供电功能— —    4.5【.2.1 》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按标!称,的,输出特性为》消防设备供电— , :  《   4.5.【2.2  能接收】联动信号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在接收到联动【信号后按预先设定的!联动功?能供:电 》 4.5.3【  显示《功能 】    4》.5.3.》1  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显,示以下信息 ! :        a!)输入电压和—。输出电压; 【  》       【b):输出电流; 】     【  :。 , c)主电工作状】。态;  !       d】),应急工?作状:态; 》 ? ,。 ,     》 e)?充电状态; —   【   ?   ?f,。)电池组《电压 《     】4.:5.3.《2  直《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显示以下《信息 《   —      a【)输出电压》; 》 :  :      —b)输出电流; 】 《         !c)主电工作状态】; —         !d,),应,急工作状态》 《 4.《。5.4  保护功能!  【   ?4.:5.4.1 — 电源输《出回路的应急—输,。出电流大《于标称额定电流的1!20%?(或制造商》允许的工作极限【条件)时应能发出声!、光故障报警—信,号大:于,标,称额定电流》的1:。50%(或》制造商允许的工作极!限条件)时应—能自动停止》输出:且应能在过流情况解!。除后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 :    《 4.5《.4.2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不应影响其他】输出回路的》正常输出和》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正常工作 !     4.5!.4.3《 , ,交流:三相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若!仅配接?三相负?载其:输出的任一》相的缺相应能使【三相负载回路—自动停止输出发出】声、:。光故障报警信号在故!障解除后《应,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 , 4:。.5:.4.4  交流】三相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若配接单相负载其!三相抗?。不平衡性能》应满足制《造商的要求》 ?。 4《.,5.:5  控制功—。能  】   4.5.【5.:1  具《。有手动控制电源输】出功能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通过手动启动或!。停止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    ! 4.5.5.2 ! 具:有自:动,控制电源输出功能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在》接收相?应控制信号后—自动:启动和停止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 ?    4.5【.5.3  同时】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设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和手动/自动状态】指示在自动》状态下应《能优先插入》手动控制处》于手动状《态下应用密码或钥匙!才能转换到自—。动状态 》 ? 4.5.6  】转,换功能 !  :  4.5.—6.1?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主—电源:断电:自动转?换到电?池组供电时应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主电源恢复正【常时应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供电《;转换?过程不应《影响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正常工作】 —    4》.5.6.2 【 应急输出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     4.】5.6.《3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转入电—。池组供电的主电电压!应,在额定工作电—压的60%》~,8,5%范围内;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的!主电电?压不应大于》额,定工作电压的8【5% 】4.5.7  充】电功能? —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当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蓄电池放电中止后充!电24h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的80%—;当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蓄电池【放电中止后》连续充?电48h电池组电】压不应小于额定【电压:且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 ? , 4.5.8  !放电:功能 —     4.】5.8?.1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额定负载的条【件下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标《称的额定应急工作】时,间 —    《。 ,4.5?。.8.2  配接】消防水泵、喷淋泵】等灭火设备》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其在满】负,。载的条件下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h?且不小于标称的额】定,应,急工作时间 ! :    4.5.】8.:3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组的放电终—止电压不《应小于额定》电压的90%且静态!泄放:电流不?应大于?10-5C20A !。     !4.5.8.4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有受密码》或钥匙控制的—强制应?急,启动装置该装置启】动后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应急?工作不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 4—.5.9  故【障,报警:功能 【。  :。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出故障》类型:故障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时故障声信号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手动复?位后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障 ! : :     a)蓄】电池电压小于—额定电?。压,的,90%?; 》     b【)充电器与电—池组之间的》连接线断线》。;, ? ?    c)—输出回路的保—护动作?。;   !  d)电池间连】接线的断线》  【。 ,  其中c)类故障!还应指示回路—的部位 《 《 4.5.1—0  主电工—作极限条件 ! :    4》.,5.10.1—。  直流《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制造商允许的—。主电工作《极限条件《内应能保持正常主电!工作状态其输出应满!。足,制造商规定的要求】 《    》 4:.5.?10.2  交流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主电额定工!作,电压的85%~【1,10:。%范围内应能保持主!电工作状态》其输出应满足制造】商规定的要求— , 4.【5.11 》 ,应急状?态的输出特性 】    【 4:.5.11》.1:  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特性 — ,。    【     4.5】.11.1》。。。.1  《处于应急状态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其负载发生变化的!条件下输出》电压不应超出额定】输,出电压?的85%~110】% 《 :  : ,   ?   4.》5.11.1.【2  处于应—急状态?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其负】。载,发生变化的条件下】输出频率不应—超出额定输出频率】的95%~105】%(变频输出的【除外);变频输出特!。性,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     》 4.5《.11.1.—3  处于应急状】态的交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应—。为正弦波形 【    【     注负载】变化条?件为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极限变化条件且】不应使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应急】输出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150》% —     4.5】.11?.2:  直流输出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特性 —      【   当主电—工作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110%和85%!范围内频率为50】。Hz±1Hz—时其输出直流电压】稳定度和负载稳【定度:应不大?。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