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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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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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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