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94-2007 建标库

8  供电、防雷与接地

8.0.1供电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供电宜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供电宜采用TN-S制式。

2入侵报警系统的供电回路不宜与启动电流较大设备的供电同回路。

3  应有备用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切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其容量应能保证系统连续正常工作不小于8h。备用电源可以是免维护电

池和/或UPS电源。

8.0.2防雷与接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置于室外的入侵报警系统设备宜具有防雷保护措施。

2置于室外的报警信号线输入、输出端口宜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3室外的交流供电线路、信号线路宜采用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