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94-2007 建标库

7.2  线缆选型

7.2.1线缆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相关规定。

7.2.2  系统应根据信号传输方式、传输距离、系统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等要求,选择传输介质。

7.2.3当系统采用分线制时,宜采用不少于5芯的通信电缆,每芯截面不宜小于0.5mm2

7.2.4当系统采用总线制时,总线电缆宜采用不少于6芯的通信电缆,每芯截面积不宜小于1.0mm2

7.2.5当现场与监控中心距离较远或电磁环境较恶劣时,可选用光缆。

7.2.6采用集中供电时,前端设备的供电传输线路宜采用耐压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多股电线或电缆,线径的选择应满足供电距离和前端设备总功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