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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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入侵报警系】统的误报警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或》工程合同书》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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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入侵报警系统】不得有漏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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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入】侵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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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状》态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
!2 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在设防状》态下当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或触动紧急—报警装?置时报警《控制设备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
?
?2)在设防》状态下当多》路探:测器同时报警(含】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时,报警控制设备—应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
3】 报警发生后【系统应能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
4【 :在撤防状态下系【统,。不应对探测器—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
】
5:.2.4《 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 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机【壳,。被打开?时
?
2》 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报警控制器机盖被!打开时
】
3 ? 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短路时
!
4 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时
【
5 】当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
6【 :在利用?公共网络传输报警信!号的系统中当—网络:传输发生《故障或信息连续阻】塞超:过30s时
!
,
5.2.5 记录!显示: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系统》应具有报警、故【障、被?破,坏、操作(包括开】机、关机《、设防、撤》防、更改等)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
:
?
2 《系统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等记录的—信息应不能更改
】
》5.2.6 —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
【。
5.2.】7 系统应》能,。手动:/自动设防/撤防】。应能按时间在全【部及部分区》域任意?设防和撤《防;设防、撤防状】态应有明显不同【的显示
【
,
5:.2.8 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分线制—、总线?制和无线制》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
2【 基:于局域网、电—力网和广电网的【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
:
:
3? 基于市话网电话】线,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0
!
5:.2:.9 ?系统报警复核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宜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
,
,
2》 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应有《报警声音复核—
5.2!.1:0 无线入侵—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1~5!.2.9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时发射机—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具有重复!发,射报警信号》的功能?
,
《
2 控制器的无线!收发设备宜具—。有同时接收处—理多路报警信—号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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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出现信道连》续阻塞或干扰—信号超过30—s时监控中》心应有故障》信号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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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探测器的无》线报警发射》机应:有电源欠压本地指示!监控中心应有欠压】报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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