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
5.【2.1 入侵—报警系统《的误报警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或工程合《同书的要求》
?
5.》2.2 入侵报【警系统不得有漏报】警
5.!2,.3 入侵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状态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
2【 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
:
,
:1)在设防状—态下当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或?。触动紧?急报警装置》时,。报警控制设》备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
—。
2)在设防—状,态下当多路探测器】同时:报警(含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时报警控制设备应】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
【
,。
3? :报警发生《。后,系统应能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
—4 在撤防状【态下系统不》应对:探测器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
【
5?.2:.4: 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 !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机壳被打开】时
《
2 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报警控》制器机?盖被打开时
【
?
,3 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短路时
】
,
,
:4 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时
》
《5 当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
《
6? 在?利,用公共?网络:。传输报警信号的系】统中当网络》传输发生故障—或,信息连?续阻塞超过30s】时
:
《
5.2.5 【记,。录显示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系统应具【有报:警,、故障、被》破坏:、操作?(,包括开机、关机、设!防、撤防、更改等】)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
?
2》 ,系统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等记录的》信,息应不能《。。。更改
?
?
5.2.6 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
?
5.2.7 !系统应能手》动/自动《设防/?撤防应能按时—间,在全:部及部分区》。域任意设防和撤防】;设防、撤防状态应!有明显不同的显示】
5【.2.8 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分—线制:、总:线,制和:无线制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
:。
2》 基于局域网、电力!。网,和,广电网的《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
【
3 基—于市话网电话线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0!。
:
《5.2.9 —系,统报警复核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宜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
—
2 》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应有:报警声音复核—
?
5.2.10! ,。无,线入侵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1?~5:。.2.9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时发射机》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具《有重复发射》报,警信号的功能
】
2 控【。制器的?无线收发设》备宜具有同》时,接收处理多路报警信!号的功能
【
?3 当?出现信道连》续,阻,塞或干扰《信号超过3》0s时?监控中心应有故障】信号显示
》
?
4 探测器【的,。无线报警《发射机应有电源欠压!本地指示《监控中心应有—欠压报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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