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94-2007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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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入侵报警系统intruderalarmsystem(IAS)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包括主观判断面临被劫持或遭抢劫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故意触发紧急报警装置)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2报警状态alarmcondition

系统因探测到风险而作出响应并发出报警的状态。

2.0.3故障状态faultcondition

系统不能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正常工作的状态。

2.0.4防拆报警tamperalarm

因触发防拆探测装置而导致的报警。

2.0.5防拆装置tamperdevice

用来探测拆卸或打开报警系统的部件、组件或其部分的装置。

2.0.6设防setcondition

使系统的部分或全部防区处于警戒状态的操作。

2.0.7撤防unsetcondition

使系统的部分或全部防区处于解除警戒状态的操作。

2.0.8防区defencearea

利用探测器(包括紧急报警装置)对防护对象实施防护,并在控制设备上能明确显示报警部位的区域。

2.0.9周界perimeter

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和电子防护的某区域的边界。

2.0.10监视surveillancearea

实体周界防护系统或/和电子周界防护系统所组成的周界警戒线与防护区边界之间的区域。

2.0.11防护区protectionarea

允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所在的区域或部位。

2.0.12禁区restrictedarea

不允许未授权人员出入(或窥视)的防护区域或部位。

2.0.13盲区blindzone

在警戒范围内,安全防范手段未能覆盖的区域。

2.0.14漏报警leakagealarm

入侵行为已经发生,而系统未能做出报警响应或指示。

2.0.15误报警falsealarm

由于意外触动手动装置、自动装置对未设计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部件的错误动作或损坏、操作人员失误等而发出的报警信号。

2.0.16报警复核checktoalarm

利用声音和/或图像信息对现场报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手段。

2.0.17紧急报警emergencyalarm

用户主观判断面临被劫持或遭抢劫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故意触发的报警。

2.0.18紧急报警装置emergencyalarmswitch

用于紧急情况下,由人工故意触发报警信号的开关装置。

2.0.19探测器detector

对入侵或企图入侵行为进行探测做出响应并产生报警状态的装置。

2.0.20报警控制设备controller

在入侵报警系统中,实施设防、撤防、测试、判断、传送报警信息,并对探测器的信号进行处理以断定是否应该产生报警状态以及完成某些显示、控制、记录和通信功能的装置。

2.0.21  报警响应时间responsetime

从探测器(包括紧急报警装置)探测到目标后产生报警状态信息到控制设备接收到该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