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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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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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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填埋场)规》模的:确定应考虑填埋场】服务年限《、服务区域内的垃】圾产生量及其变化】规律等因素
!。
,
7.1《.2 大型城【市或都市圈新建【或扩建?填埋场?应按:大型集约化填埋进行!规划和设《计
《
,
7.《1,.3 垃圾—填埋区?。应一次性《规划分?期施工?应避免场《底防渗系统长期闲】置
7.!。1,.4 填》埋场场址严禁选择在!下,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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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面水水源地的!汇水区域内》;,
》
? 2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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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洪,泛,。区及泄洪《道,;
! 4 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
《
: 5 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
》 6 《 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
, 7 【潜,在滑坡?区域和断裂》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熔《。岩发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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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 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
9】 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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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
《。7.1.5 —。 填埋场应》。保障其服务》区域内最大垃圾产生!量时的垃《圾处理处置
【
《7,.1:.6 《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应与填埋库】区同时设计、—。同时建?成、同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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