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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条是高炉《炼铁工程设计必【须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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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本!条按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及发【改,委的:有,关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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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有《“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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