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炼铁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27-2015 建标库

21  安全与环保

21.1  安全卫生

21.1.1  高炉炼铁工程安全卫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设计应包括抗震、防雷、防洪、用电安全保护,机械传动与输送设备安全保护,设备操作与检修安全设施,煤粉、煤气及其他各种介质使用安全措施,安全通讯等设施。

    2  工业卫生设计还应包括防尘毒、防高噪声、采光与照明、防暑、防寒、生产区的生活卫生等。

    3  安全卫生设施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21.1.2  有放射源的场所或部位应采取放射性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