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高炉煤气净化及煤气余压利用
14.1 高炉煤气净化
14.1.1 高炉煤气发生量应根据高炉物料平衡计算确定。
14.1.2 炉顶煤气正常温度宜小于250℃;粗煤气除尘器的出口煤气含尘量宜小于10g/m3。
14.1.3 粗煤气除尘器卸灰装置应防止炉尘溢出和煤气泄漏。
14.1.4 高炉煤气净化设计宜采用于法袋式除尘工艺。煤气干式除尘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炉煤气于法袋式除尘设计规范》GB 50505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14.1.5 高炉煤气净化系统应设置调压阀组,并应有效控制炉顶压力。在TRT系统未配有旁通快开阀时,调压阀组的调节阀应至少有一台具备失电、失信、失油压时自动开启功能的快开阀。
14.1.6 净煤气含尘量应小于5mg/m3。
14.1.7 在净煤气氯离子等腐蚀性物质含量较高时,进入全厂煤气管网前宜设置碱液喷淋塔等控制煤气中氯离子含量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