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炼铁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27-2015 建标库

4  原料燃料和技术指标

4.1  原料燃料

4.1.1  入炉原料应以烧结矿和球团矿为主,并采用高碱度烧结矿,搭配酸性球团矿(自熔性球团矿)或部分块矿的炉料结构。

4.1.2  入炉原料含铁品位及熟料率,宜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入炉原料含铁品位及熟料率

    注:平均含铁的要求不包括特殊矿。

4.1.3  烧结矿质量宜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烧结矿质量

4.1.4  球团矿质量宜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球团矿质量

    注:1  不包括特殊矿石。

        2  球团矿碱度应根据高炉的炉料结构合理选择,并在设计文件中做明确规定,为保证球团矿的理化性能,宜采用酸性球团矿与高碱度烧结矿搭配的炉料结构。

        3  球团矿碱度宜避开0.3~0.8的区间。

4.1.5  入炉块矿质量宜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入炉块矿质量

4.1.6  入炉原料粒度宜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  原料粒度

    注:石灰石、白云石、萤石、锰矿、硅石粒度应与块矿粒度相同。

4.1.7  高炉用顶装焦炭质量宜符合表4.1.7的规定。

表4.1.7  顶装焦炭质量

    注:捣固焦配煤种类差异较大,捣固焦密度差异也较大,热工制度不完善,生产出捣固焦的指标不能完全适应高炉生产的需要,故暂时未列入捣固焦的质量要求。

4.1.8  高炉喷吹用煤应根据资源条件确定。喷吹煤质量宜符合表4.1.8的规定。

表4.1.8  喷吹煤质量

4.1.9  入炉原料和燃料应控制有害杂质量。其入炉原料和燃料有害杂质量控制值宜符合表4.1.9的规定。

表4.1.9  入炉原料和燃料有害杂质量控制值(k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