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6-2017 建标库

6.3  主要水仓

6.3.1  本条第1款中强调水仓布置的层位和入口位置,是为了避免水仓之间出现漏水和利于大巷排水。

    对“水仓入口斜巷应设人行台阶和扶手”的问题,是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尽量减少水仓的无效工程量;二是由于水仓斜巷沉淀物较多,为便于水仓清理人员的安全行走而提出的。当井下采用无轨运输,水仓入口斜巷坡度较小时,可以不设人行台阶与扶手。

    本条第2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制定。根据水仓清理要求,当水仓容量不足50%时要及时清挖,雨季前必须对水仓彻底清挖干净,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因此,为避免水仓清理影响矿井排水,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做出本条规定,且作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6.3.2  本条第2款提出尽量压缩水仓入口与吸水井之间的贯通长度,目的是为减少因水仓坡度造成的无效容积,从而提高水仓的有效利用率。同时,也可在水仓布置方式上采取措施,如水仓进行分组布置等,提高水仓的有效利用率。

    本条第4款关于水仓支护方式,一般宜采用砌碹支护,但在围岩条件好,围岩渗透系数小等条件下亦可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方式,但应避免水仓渗漏水。

    本条第5款“采用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污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本规范规定“应设置专门的沉淀及清理系统”。对于一般矿井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故此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