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 井下爆炸物品发】放硐:室
!9.2.1》 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m:
9【.,2.2 爆炸物】品,发放硐室贮存量不得!超过1d的需要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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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发放硐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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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硐室应由贮存室!、,发放间和与外部【。巷道连接《的出口通道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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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贮存室!。中的: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并用《不小于?240mm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 3 《 发:放硐室应《当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一道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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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建井期间的!爆炸物品发放硐室】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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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硐室尺寸应根】据,爆炸物?品贮:存量及存放、发【放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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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硐室支—护材料?、高程、《通道坡度《。、煤尘爆炸隔—离措:。施、:抗冲击波活门基【础等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9.1.—3条、第9.1.】4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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