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9.2 】。 井下爆炸物—品发放硐室 ! 《9,.,2.1  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m 】 9.2》.2  爆炸物品发!放硐室贮存量不得超!过,1d的需要》。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 《 9.—2.3  》发放硐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硐室应由【贮存室、发》放间和与外部巷道】连接的?出口通道组成;【  【   2  —贮存室中的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并】用不小于《。24:0m:m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    《。 ,3  发放硐—室应当?。。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一道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 ?。 》  : , 4:  建井期间的爆】炸物:。品发放硐室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 : , 9.2.4 ! 硐室尺《寸应根据爆炸物品】贮,存量及存放、发【。。放要求确定 【 《9.:2.5 《 硐室支《护材料、高程、通】道,坡度、煤尘》爆炸隔离措施、【抗冲击波活门基【础等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9.1.3!条、第9.1—.4条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