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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管线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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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管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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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路敷设应《根据:井,筒断面布置确定可】设在井筒两侧或井】。筒,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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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管路必须《用支墩?或托梁?架,起在非人行侧其敷】设高度可《按,检修更换方便确定】;在人行侧和人车场!应吊挂在从底板或】台阶面垂高1.【8m以?上,。的井筒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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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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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缆应敷—设在无串车或箕【斗,。等机械提《升的斜井井》筒中;在《串车或箕《斗等:机,械提升的斜》井井筒中对电—缆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时可敷设《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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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同一】井筒中?。。。电缆和?管路应分设》在两侧;当两—者必须设在同侧【时电缆应设在—管路的上方其距离不!得小于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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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电缆—悬,挂高度在非》。人行:侧,应高于?提升设备《其距离不《得低:于,0.3m;在人行侧!不得低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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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通信电缆、信!号电缆不宜与动力】电缆设?。在,井筒的同一侧;如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应设在动力电—缆之上其距离不【。应小于0.3—m
4.!4.3 无轨胶】轮车运输的井—筒不宜敷设管路【和电:缆必:需敷设时管路和【。电缆应设在》高于运输设备的【井筒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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