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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管】线敷设
—。
4—。.4:.1 管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路:敷,设应根据《井筒断面布置确定】可设在井筒两侧或井!筒上部;
】
《 2? 管路必》须用支墩或托梁【架,起在非人行侧其敷设!。高度可?按检修更换方便确定!。;在人行侧和人车】场应吊挂在从底板或!。。台,阶,面垂高1.》8m:以上的井筒上部【
4.4!.2 《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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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缆》应,敷设在无串》车或箕斗等机—械提:升的斜井井》筒中;在串车或箕斗!等机械提升的斜井井!筒中对电《缆,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时:可,敷设电缆;
!
》 2 在同一【井筒中电缆和—管路应分设在两侧;!当两者必《。须,设在同侧时电缆应】设在管路的上方【。其距离不得小—于0:.,。3m;?
】。 :3 电缆悬—挂,高度在非《人行侧应高于提升】设备其距离不得【低于0?.3m;在人行侧】不得低?。于,1.8m;》。
《
:。 4 通】信电缆?、信号电缆不宜【与动力电缆设在井】筒的同一《侧;如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应设在动】力电缆之上其—距离不应《小于0.3》。m
4.!4.3 《 无轨胶轮车运输的!井筒不宜敷设—管路和电缆必—需,敷设时管路》和电缆应设在—。高于运输《设备的井筒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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