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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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厂址选】择,。
4.1!.1、4.1—.2 厂址选【择是一项《政策性强《并涉及政治》、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性技术》经,济工作因此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多方案比较、!论证后才能做出最】佳厂址选择方案【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现,行国家标准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60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等规定对建设项目厂!址选择设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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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址选择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603-2010第!3.0?.1:4条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第3?.0.1条、—第,3.0.1》4条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603《。-2010以—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中明确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的工业?布局、城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位【于生活居住区、【文教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等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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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应—的条款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二】级保护?区内:。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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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饮用水【水源(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事件频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钢铁!企业在?新,的,环保要求《下虽然已《经按照废水“零排放!。”进行设计和生【产,运行:但如果企业》选址:选在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或】。政府设定的特殊水】资,源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域一】旦企业发生突发水环!境风险事件(如【酚氰:废水处理池或输送】管道泄漏《。)或长期存》在,废水“跑、冒、滴】、漏”的现》象,将会出现严重污染】饮用水?水源和?特殊水资源保—护区的情《况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本规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钢铁企业建设项目!选址:涉及水源保护区和政!府设定的《特殊水资源保护区】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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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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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本条:。依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中生】产企业布局内容【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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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4.1《.7: 在确定厂址和】总图布置时要把环境!保护要求《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参与方案比较在】以往选择厂》址工作中《没有:把握好?对环境的保》护曾忽视《了选厂地区》的气象、地形—等要素对《厂区环境的污—染影:响的:分析研?究因而导《致企业?投产后?出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环境保护问题这】种教训必须》认真地?吸,取
! 为保证厂址【附近生活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生?活环境质量达到与当!地环:境,功能等级相适—应的规?定质量要求》保护居民的身体健康!按国家有关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应在:厂区和居住区之间】设,置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如条件不具【。备或国家尚未颁【布防护距离》规定的建设》项目则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卫生防护距【。。离,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4!.1.8 本【。条是为了保证企【业行政管理区等有安!。静清洁的环境以【。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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