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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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厂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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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1.2 厂址选择!是,一项:政策性强并涉及政】治、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性技术》经济工作因此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多方案比较、论】证后才能做出最【佳厂:址选择方案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现行国家标准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6—0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等规【定对建设项目厂址选!择设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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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址选择】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6?03-201—0第3.0.—14条?。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第【3.0.1条、第】3.0.14条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603—-201《0以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中明确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的,工业布局、城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位于:生活居住区、文【教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等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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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应的条款】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二—级保护区内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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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饮用水—水源(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事,件频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钢,铁企业?。在新的环保要—。求下虽然《已,经按照废水“零排放!”进行设计和生产】运行但如果企业选址!选在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或政?府设定的《特殊:水资源?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域一旦企业—。发生突发水环—境风险事件(—如,酚氰:。废水处理池或输送管!道泄漏)或》长期:存在废水“跑、冒、!滴,、漏”的现象将会】出现严重《污染饮用水》水源和特殊水资源保!护区的情况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本规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钢铁》企,业建设项目》选址涉?及水源保《护区和政《府设定的《特殊水资源保护【区方面的《要求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1.4 本—条依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中生产企—业布局内《容制订
!4.1.5~—4,。.1.7 —。在确定厂址和—总图:布置时要把环—境保护要求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参与!方案比?较在:以往选择厂址工作】中没有把握》好对环境的保—。。护曾忽视了选厂【地区的气象、地【形等:要素对厂区环—境的污染《影,响的:分析研究因》而导致企业投产后】出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环境保护问—题这种教《。。训必须认真地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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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厂址》附近生活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生活环境质量达到】与当地环境》功能等级《相适:应的规定《。质量:要求:保护居?民的身体健》康,按国家有关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应在?厂区和居住区之间】设,置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如条!件不具备或国家【尚,未,颁布防护距离—规定的建设项—目则: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卫!生防护距《离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4.:1.8 本条【是为了?。保,证企业行政管理区等!有安静?清洁的环境》以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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