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封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2.1 一般规定
12.1.1 封场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勘察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各行政审批文件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12.1.2 封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填埋场特点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措施,并应制订施工过程中针对滑坡、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12.1.3 封场工程施工前,所有施工人员应接受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垃圾堆体的安全开挖、填埋气体特性及扩散规律、填埋气体爆炸特性、斜坡压实安全操作、垃圾堆体打井安全操作等。
12.1.4 在填埋气体排放口附近施工时,应将排放门临时封闭或采用临时管道将填埋气体引至离操作人员10m以外的位置。
12.1.5 挖填垃圾或土方时应采取必要的降尘、局部通风和卫生防疫措施。
12.1.6 封场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
12.1.7 防渗层、埋地管线等所有隐蔽工程,应按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验收规范及时进行中间验收。
12.1.8 在垃圾堆体上进行填埋气体导排井和导排盲沟施工,应采取防止气体爆炸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