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