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