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 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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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方!。负责组织由建设【、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各方(项目)!负,责人参加组成工程】验收组负责》执行和?确认
?。
《。
17.5.2 】 工:程验收在完成施工验!。收,和性能验收》后应:由工:程验收组出》具工程验收报告
!
17【。.5.3 工【。程验:收结论应分为不合】。。。格、合格《。两类对于有不达标】项又不具备》整改条件或》即使整改也难以符合!要求的宜判定为不合!格;对于验收—项目均达标或虽【存在问题但经过整改!后能予克服的—宜判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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