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2.5  【。分项验收 ! 12.—5.1  》消防系统《分,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消防系统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消!防主管部《门、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2  消防系—统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验!收,。申请报告《; ?。 2)经法】定机构审批认—可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 【3)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 4)系统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管》道及管道连接件【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 5)竣】工图 【 12?.5.?2  消防系统【的分项验收》应,包括防、排烟系统设!备观:感质量综合验收防、!排烟系?统设备功能验—收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验收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验收 】 12《.,5.3  防、排】烟系统设备》观感:质量综合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 1 —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缺陷?。 2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 3  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 ,。 4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5】  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 ! 检:查数量抽查30%】不少于1个支—系统:。 1【2.5.4  【防、排烟系统—设备功能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 》1 : 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关闭 】 2  应对送风!口、排烟口、自动】排烟窗进行》手动开启和复—位功能检查》 —3  活动挡烟垂】壁应作手动开启、】复位功能检查— 》 4:  :火,灾报警后根据设【计,模式相应系统的送】风机:开,启、排?烟风机开启》、排烟口开启、【自动排?烟窗开启、》活,动挡:烟垂壁?下垂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 【 : 检《查数量抽查30%】不少于1个支系统】 : ,。 12.5【.,5,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本规《范第12《.1.3《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 :。 , ,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 《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 《 12.5.6【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 1  【应急灯具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间?距等 【。 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转换】试进行3《次每:次均应正常 】 , 检?查数量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