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分项》验收
》。
12.】5.1 消防系】统分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消防系!统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消防!主管部门、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
2 消【防,系统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
1)验收—。申,请报告;
【
2)经法定】机构审批《认可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
《
3)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4)!系统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管道及管道连】接件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5!)竣工图
【
12.5【.2 ? 消防系统的分项验!收应包括《防、排烟系统设备】。观感质量综合验收防!、排烟系统设备功】能验收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验收》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验收
!12.5.》3 防、排烟【系统:设,备观感质量综合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
:。1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缺陷
—
2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
3— 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4【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5 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
检查数!量抽查30》%,不少于?1个支系统
【
《。12.?5.4 防—。、排:烟系统设《备功能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 , ,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关闭
—
2 应—对送风口、排—烟口、自动排烟【窗进行手动开启【和复位?功能检查
!
3 活动挡【烟垂壁应作手—动开启、复》位功能检查
!。。
4 火—灾报警后根据—设计模式《。相应系?统的送风机开启、】排烟风机开启、排】烟口开启、自—。动排烟?窗开启?、活动挡烟》垂,壁下垂?
》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
】
,检,查数量抽《。查30?%不少于1个支系统!
?
12》.5.5《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
1 本规范】第12.《。1.3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
12.5.6!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
1 应【急灯具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间?距等
—
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转换试进】行3次每《次均应正常》
检查数!量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