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2.【。5  分项验收 ! 12】.5.1  消【防系统?分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消防系统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消!防主管部门》、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 2  消防】。系统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 1)验收申【请报告; 》 》2):。。经法定机构审批【。认可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 【 ,3)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 ?4)系?统,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管道及管道连】接,件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 5)竣工图 】 》12.?5.2  》消防系统的分项验收!应包括防、排烟系】。。。统设备观《感,质量综合验收防、排!烟系统设备》功能验收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验收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验【收 》 12.》5.3  》防、排烟系统设备】观感质量综合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 《1 :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缺陷 ? : 2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3  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 4?。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5】 , 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 !检,。查数量抽查30【%不少于《1个:支系统 】 12.5.4【 , 防、排烟系统设】。备功能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  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关闭 》 《 2  应对—。送风口、排》烟口、自动排烟【窗进行手动开—启和复?位功能检查》 : ? 3  活》动挡烟垂壁》应作手?动开启、复位—功能检查 — 4  【火灾报警后根据设】计模式相应系统【的送风机开启—。、,排烟风机开启、排烟!口开启、自》动排烟?窗开启、《活动挡烟《。垂壁:下垂 【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 检】查数量?。抽查30《%不少于1个支系统! 1【2.5.5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 1 《 本规范第12.1!.3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 3 ?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 12?.5.6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应急《灯具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间距等 !。 2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 《检查方法观察—。并动作检查转换【试进行3次》每次:均应正常 》。 检查数量!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