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分项验收
】
,
,
》10.?5.1 自—动控制系统》分,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验收时施!工方: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全,套设计文件;
!
2)验收文】件;:
3【),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
:
4)仪—表设:备和工程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
5)【仪,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6):进口:产品的通《关文件;
】
,
,7)自控盘、柜图纸!;
【8)设备安装现场平!面图;
》
9)设备】。接线表;
!
10?)控制?。动,作,调试报?告;
《
11)【系统设备参》数设置表
—
?
2 隐蔽—工程应提《。前验收
】
,。10.5.2— 自动控制系统】的分项?验收应包括以下主】控项目
》。
1 —。 控制仪表、传【感,器、调节阀及控【制柜等?应安装到位;设【备之间的连接及排管!、布线?应正确;设备—品质:证明:应齐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核查文》件
【检验数量《全部
2! 进行系统的【控制动作调》试,
,
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0.4.】2条的要求
】
检验数量全部!
—。3 中间验收完】成后:应将自?。控系统投《入,运行不少于一周【然后施?工方应对系统做最】后的调试满足设【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