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85-2018 建标库

7  抗震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3  井架为提升系统中重要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本条确定的井架抗震等级已经按乙类建筑确定抗震等级,不需要再提高。钢井架的抗震等级参照钢结构房屋的抗震等级划分,在高度上以50m为界。

7.1.4  由于井架和相邻建筑结构型式不同,高度不同,刚度不同,自振周期也不同,在地震作用下,井架和相邻建筑之间很容易互相碰撞而产生破坏。因此,井架与相邻建筑之间应设防震缝,基础宜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