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85-2018 建标库

3.3  竖向布置

3.3.1  井架高度分段尺寸(见图3.3.1)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3.1  井架高度分段示意图

0-支承框架;1-井颈;2-容器;3-悬挂装置;4-防撞梁;5-下天轮;6-上天轮;7-吊钩;8-横梁;9-提升机

    1  井架高度h及总高度H,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h0——支承框架顶面至井颈顶面的高度(m);

          h1——罐笼提升时,取值为零;箕斗提升时,可取井颈顶面至箕斗底的高度(m);

          h2——罐笼出车轨面或箕斗下盘底面至提升容器上盘顶面的高度(m);

          h3——提升容器上盘顶面至防撞梁底面的高度(m),又称过卷高度,过卷高度应由工艺确定;

          h4——防撞梁底面至下天轮轴中心的高度(m);采用密闭井架时,应包括密闭所需要的高度;

          h5——下天轮轴中心至上天轮轴中心的高度(m),应由工艺确定;单绳提升时,此高度为零;

          h6——上天轮轴中心至吊钩中心的高度(m),应由工艺确定;

          h7——吊钩至天轮起重架横梁顶面的高度(m)。

    2  防撞梁底面至下天轮轴中心的高度,可按下式校核:

    式中:h2′——提升容器上盘顶面至悬挂装置上缘的高度;

          D——天轮直径。

    3  当天轮直径大于或等于2m时,宜设安装、检修用的天轮起重架,起吊高度可按下式校核:

3.3.2  立架节间高度及框口尺寸应满足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