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 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GB7956.14-2015 建标库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出厂试验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出厂试验的内容,其结果应符合GB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6.1.2  型式试验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部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3中型式试验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