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4  ?专用装置要》求 《 , 4.4【.,1  随车吊 】   —  4.4》.,1.1  》一般要求 !       4】.4.1.1.1 ! 在车辆行驶—状态时随车吊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吊臂及支腿】应能固定、锁—紧牢靠?。 《。  ?    《 ,4.4.1.1.2!  :随车吊的最大—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30—00:kg 【    《   4.4.1】.,1.3  》随车吊?的最:大,工作幅度不应小【。于7m在该》幅度下的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800kg》 《       】。4.4.1.1.】4  随车吊—的两侧均应设有支腿!和吊臂的操》控,装置且两侧操作【方式应一致》 :   —。 ,   4.4.1.!1.5?  随车吊臂头部、!吊钩:、活动支腿等—突出部位应涂刷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符合】GB 1505【。2-2010第9章!的规定 】  :  :  : 4.4.1.1】.6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吊在】卷扬机?构,上,应设置排线或导线装!置保证?钢丝:绳排列?。整齐 》 ?      4【.,4.1.1.7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随车吊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升载荷及】所对应幅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 4.4.1.【2 : 起吊?能力要求 — ,     【  :随车吊应能在—最小:工作幅度下起—吊最:大额定?起升载荷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相应的【。额定起升载荷起吊过!程中:吊臂: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等异常现象】回转机构《作回:转运动时起动—、,回转:、,制动应平稳、—可靠:随车吊各部》件不应出现破坏或永!。久变形等异常现象】 》     4.4.!1.3  稳定性】要求 】    《  随车吊》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重量为相!应额:定起升载荷1—.1倍的《吊重在工《作范围内《进,。行回:。转车辆?。应保持稳定与吊【臂方位相反方向【一侧的支腿最外【缘的上翘量》不应大于6》0mm且不》应出现轮胎离地的现!象 》     —。。4.4?.1:.4  可靠性要】求 《。  《    《 随车吊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发—卡等:异常现象不应—有漏油、机件损坏】。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4!.4.2《  绞盘 》。 ,    【 4:.4.?2.:1  一般要求 】 》      —4.4.2.1【.1  安装在车】辆上:的绞:盘及:其钢丝绳应》易于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收放不应》给其自身及附近其】他设备?造成损害前》。置绞盘的《安装不应影响到底】盘保险杠拖》车钩的使用 !  ?     4.4】.,2.1.《2  绞盘安装在车!。架下或绞盘》钢丝绳在车架下【通过:时应有防泥水溅【到的措施 —     】 , ,4.4.2.1.】3 : 满载?质量不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50kN满】载质量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70kN — 《       4.!。4.2.《1,.4  绞盘钢丝】绳有效工作长度【不应小于30m【 《。       】4.:4.:2.1.《5  绞盘应—有钢丝绳出》绳导向?装置绞盘在钢—丝绳出绳俯仰角度-!5°~+5°、左】右偏角-10—°~+10》°范围?内应能达到额定【拉力: 》       4】.4.2.1.6 ! 绞盘应《有自动排线功能【保,。证绞盘在收、放【绳,过程中不出现乱【绳的:现象 【       【4.:4.2.1.—7 : ,绞盘制动器应工作】可靠在额定拉力下不!应打:滑 —      — 4.4.2—.1.8《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层数最《多不应超过5层【 ,。    】   4.4—.2:.1:.9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绞盘产品中文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绞】盘额定拉力》、,钢丝绳的直径及【有效工作《长度、钢丝绳允【许工作角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4.:4.2.《2  安全性要求 !。   【  :  4.4.—2,.2.1  绞盘】应有过载保护—装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过载《保护装置的工作拉力!应,在,绞盘额?定,拉力的1.》0~1.25倍之】。间; 【。。   ?     》 过载保护》装,置工:作时应能自动—停止绞绳作》业; —      【   ?过载:工况解除后过—。载保护装置》应能自行复位且绞】。盘支架或托架与车】身的连接不应出现】断裂:。或永久变形的—现象 【 ,    《  4.4.—2.:2.:2  绞盘》操控装?置的位?置应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观察绞盘的作!。业情况 》    【 4.?4.2.3  可靠!性要求 !。      绞盘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工,作应平稳可靠不应】出现:达不到额定》拉力、制动打滑、钢!丝,绳断裂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 4.《4,.3  照》明系统 !    《。4.4?.3.?1  一般要求 】。  —   ?  4.4》.3.1.1  】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照《明系:统,应符合GB —26755-2【0,11的规定 【 , ,   《   ? 4.4.3.1】.2 ? 抢险?救援车照明系—。统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8k:W ? 《      4.】4.3.1.—3  照明灯—具,应能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15min内达【到最:大照度?。   】    4.—4.:3.1.4  发】电机(组)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9】0dB?(A)? ?      】 4.4.3.1.!5  照明系统【在50m处》各测试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  :  :。4.4.3.1.6!。  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 ?  :    4.4.3!.1.7  照【明系统的升》降杆在达到最—大高度后《1,h内的下滑》量不应超《过6:c,m  】     》4.4.《3,.,1.8  控—制柜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实施发电机—(组)供电或外来电!。源送电的互相切换 !     !  4.4》.3.1《.9  控制—柜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9的规【定导线颜色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1!0的规定 !    《   4.》4.3.1.1【0  控制柜上的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控制柜应至【少有以下《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       !  电源总开—关、:启动、停机、紧急】切断、照明灯运【行; —。        ! 电压、《电流、频率显—示 【      4.4!.3.1.11  !照明系统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的?内容除应《符合:GB 267—55:-2011中8.】1,的,规,。定外还应包括照明】。灯,额定功率、升—。降杆:最大举升高度、升降!杆,驱,动型式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4.】。。4.3.2  安】。。全要求 !   ?   4.》4.3.2》.1  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及接地装置【 , 》。      4【.4.3.2.【2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     》4.:4,.3.2.》3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1500V的】耐压:强,。度,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   4.4—.3.2.4  照!明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5:5的要求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X的《要,求   !  4.4.3.】3  可靠性要求 ! 》  :   ? 4.4.3.3.!1  开启照—明系统使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正常》无异常现象 【 ?     》  4.4.3.3!.2  照明系【统连续进《行,300?。次工作循环升降装置!、回转俯仰机—。构应工作正常—。无损坏、卡阻等异常!现象 》 , , 4.4.4  】随车叉车 【 , :    4.4.4!.1  随车叉【车的额定起重量不应!小于250》0kg 《  —   4.4—.4:.2  随车叉车与!车体的固《定应:采用双重固定在其中!一种固?定失效后仍能保【证随车?叉车与?车体固定牢靠—  【   4.4.4】.3  《随车叉车与车体结合!时间应小于》5min脱离—时间:应小于?3min在结—合或脱离过程—中不应与车体发【生干涉现《象,    ! 4:.4.?4.4 《 在随车《叉车与车体连接【。状态:下整车的动力性能、!通过性能《、制动性能、轴【荷和质量参数、【。安全:性均应符合GB【 7956.—1-2014—的相:关规:定 【    《4,.4.4.5  随!车叉车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重】量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