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4  !。专用装置要求 】 》 4.4.1  随!车吊  !  : 4.4.》1.1  一—般要求? —。。     》 ,4.4.1.1.】1  在车》辆行驶?状态时随车吊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吊【臂及支腿应》能固定、《锁紧牢?靠, ,     !  4.4.1.1!.,2  ?随车吊的《最大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3000kg 】   —   ? 4.4.1.【1.3?。  随车吊的最大工!作幅度不应小于7m!在该幅度下的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800kg — 》      4.4!.1.1.4 【。 随:车吊的两侧均应设】有支腿和《吊臂的操控装置【且两侧?操作方式《应一致 》  》   ?  4.4.1.】。1.:5  ?随车:吊臂头部、吊钩、活!动支腿?等突出?部位应涂刷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符合GB《 15052-2】010第9章的规定!   】    4》.4.1.1.6】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吊在卷!扬机构上应》设置排线或导—线装置保证钢丝绳排!列整:齐, , 》      4.】4.1.1.7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随车《吊,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升载荷及【所对应?。幅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  4.4.1.2!  起吊能》力要求 》     】  :。。随车:吊,应能在?最小工作幅》度下起?吊最大额定起升载】荷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相应的额《定起升?载荷起吊过程中吊】臂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等异【常现象回转机—构作回转运动时起】动、:回转、制动应平稳】、可靠随车吊—各部件不应出现破坏!或永久变形》等异常现象 【   —  :4.4.1.—3  ?稳定性要求》 》  :    《 随车?吊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重量为相—应额:定起升载荷1—.1倍的吊重在工作!范围内进行》回转车辆应保持稳定!与吊臂方位相反方向!。一侧的支腿最外缘的!上翘量不应大于60!mm且不应出现轮胎!离地的现象》  【   ?4.:4,.1.4  可靠】性要求 【     —  随?车吊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发—卡等异常《现象不应有漏—油、机件损坏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 4.4.2  绞!盘   !  :4.4.2.1  !一,般要求 — ?  :    4.4.2!.1.1 》 安装在车辆上的绞!盘及其钢丝绳—应易于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收《放不:应,给其自身《及附近其他设备【造成损害前》置绞盘的安装不【。应影响到《底盘保险杠》拖车钩的使》用 : : :  :     》4.4.《2.:1.2  》。绞盘安装在》车架下或绞盘钢丝】绳,在车:架下通过时应有防泥!水,溅到的措《施 《  《     4.4.!2,。.1.3  —满载质量不》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50kN满载质量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70k《。。N ? ,     【 , 4.4.2—.1.4 》 绞盘钢丝绳—有,效工作长度不应小】于30m《 》 ,   ?   4.》4.2.1》.5  《绞盘应有钢》丝绳出绳导向—装置绞盘在钢丝【绳出绳俯《仰角度-5°~+】5°:、,左,右偏角-10—°~+10°范围内!应能达到额定—拉力 《 《      4.】。4.2.1.6【  绞?盘应有?。自动排线功能保证】绞盘在?收、放绳过程中不出!现乱绳的现象 !       !4,.4:.2.1《.7  绞盘制【动器应工作》可靠在额定拉力【下不应打滑 【 ?       4.!4.2?.1.8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层数最多不应—超,过,5层  !     》4.4.《2.1.9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绞盘产品中文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绞盘!额定拉力、》钢丝绳的直径及【。有效工作长度—、钢丝绳允许—工作角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     》。。4.4.2.2【。  安全性要—求 :    】   4.4.2】.2.1  绞【盘应有过《载保:。护装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过载保【护装置的工作拉力应!在绞盘额定拉力【的1.0~1.2】5倍:之间:; :  —       过载!保护装?置工作时应能—自动停?止绞绳作业;—    !     》过载工况解》除后过载保护装【置应能自行复位【且绞盘支架或—。托架与车身的—连接不应出现断【裂,或永久变形的现【象 —       4】.4.?2,.2.?2  绞盘操—控装置?。的位置应《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观察绞盘的!作业情况 !    《 4.?4.:2.3  可靠性】要求 【 , ,  :   绞盘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工作应平】稳可靠不应出现达】不到额定拉力、【制动打?滑、:钢丝绳断裂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4.4.3  照】明系统 !  :  4?.4.3.1  一!。般要求? :。  》     4.4.!3.1.1 —。 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照《明系统应《符合GB 26【75:5-20《11的规定 —    】 , , 4.4.3—.1.2 》 抢险?救援车照明》系统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8kW《。    !   4.4.3.!1.3  照明【灯具应能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1:。5min内》达到最大照》度 【 ,     4.【4.3.1.4 】 发电机(组)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9《0dB(A) !     【 , 4.4.3.【1.5?  照明系统在【50m处各测试【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  4.4.3.1!.6  《。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 4.4.3.【1.7  照—明,系统的升降杆—。在达到最大高度【后,1h内的下滑量不】应超过6《cm:。   】    4.4.】3.1.《8,  控制柜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实施!发,电机(组)》。供电或外来电源送电!的互相切换 ! :      —4.4.3》。.1.9  —控制柜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9的规定导线—颜色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10的规—定 》       4!.4.3《.1.10  【控制柜?。上的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控制柜!应至少有《以下: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       】  电?源总开关《。、启动、停机、紧急!。切断、照明》灯运行; —      !   电压、电流、!频率显示 【 :  :     4.4】.3.1.11 】。 照明系《统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的!内容除应《。符合GB《 2675》5-:2011《中8.1《。的规:定外:还,。。应,包括照明灯额定功】率、升降杆最大【举升高度、升降杆驱!动,型式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4】.4.?3.2  安全【要求 —       】4.4.3.2.1!  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及?接地装置 】 ,     》  4.《4.3.2.2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    】   4.4.3.!2.3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1500V【的耐压强度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 ? ,  :   4.4.【3,.,2.4? ,。 照明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5】5的要求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X的要【。求 —     4.【。。。。4.3.3》  可靠性要求 ! ?。     》  4.4.3.】3.1 《 开启照明》系统使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正常无!异,常现象 【     —  4.4.3.】。3.2 《 照明系统》连续进行300次】工作循环升降装置】、回转俯《仰机构应工作正常】无损坏、卡阻—等异常现象 !。 4.4.4【  随车叉车 】 : , ,    4.—4.4.1》  :。。随车叉车《。的额定起重量不应】小,于2500kg !    【 4.4.4.2 ! 随车?叉,车与车体的固定【应采用双重固定在】其中一种固定失效】。后仍:能保证随车叉车与车!体固定牢靠 — 《     4.【4,.4.3  随车叉!车与:车体结合时间应小于!5min脱离时间应!小于3?min在结合或脱】离过程中不应与车】体发生干涉现象【 》    《 4:.4.4《.4  在随车叉车!与车体连接状态【下整车的动力—性能、?。通过性能、》制动性能《、轴荷和质量参数】。、安全性《均应符合《GB 7《9,5,6.1-2014的!相关规定 【。 ,    》 4:.4.4.5  】。。随车叉车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重量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