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专,。用装置?要求
?
—
4.4.1— 随?车吊:
》。
4—.4.1.1 【 一般要《。求
《。
】 4.4.1.1】.1 在车辆【行驶状态时随车【吊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吊臂及支腿应【能固定、锁紧牢【靠
! 4》.4.?1.1.2 — 随车吊的最大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3000kg!
!。 4.4—.1.1.3 【 随:车吊的?最大工作幅度不应小!。于7m在该幅度【下的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80】0kg
【
《 4.4【.1:.1:.4 随车吊【的两侧均《应设有支《腿和:。吊臂的操控装置且】两侧操?作方式应一致—
《。
? 4.【4.1?.1.5 》 随车吊臂头部、吊!。钩、活动支腿等【突出部位应》涂刷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符合G】B :15052》-2010》第9章的规定
【
— : 4.4—.1.1.6—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吊在卷扬机》构上应设《置排线或导线装【置保证?钢丝绳排列》整,齐
—
4.!4.:1.:。1.7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随车吊?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升载荷及所对应】幅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4.4.—1.2 起吊【能力:要求
! 随车【吊应:能在最小工作—幅,度下起?吊最大额定起升载荷!。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相应【的额定起升》载,荷起吊过程中吊【臂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等异常现《象回转机构》作,回转:运,动时起动、回转【。、制动应平稳、【可,靠随车吊各部—件不应出《现,破,。坏或永久变》形等异?常现象
》
:
4.】。4.1.3 【。稳定性要求
—
【 随车吊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重【量为相应额定起【升载荷1《.1倍的吊》重在工作范》围,内进行回转车辆应保!持稳定与吊臂方【位,相反方向一》。侧的支腿最外缘的】。上翘:量不应大于60mm!。且不应出现轮胎【离地的现象》
! 4.4《.1.4 可【靠性要求
!
【随,车,吊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发卡等异常现】象不应有漏油—、机件?损坏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
,4.4.2 绞】盘
! , 4:.4.2《.1 一般要求】
《
《 4.4【.2.1.1 【 安装在车辆上的】绞盘及其钢丝绳应易!于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收放:不应给其自身及附近!其他设备造成损害】前置绞?盘的安装不应影响】到底盘保险杠拖车钩!的使:用
《
:
4】.4.2.1.2】 绞?盘安:装,在车架下或绞盘【钢丝绳在车架下通过!时应有?防泥水溅到的措施
!
! 4.《4.2.1.—3 满载质—量不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50kN满!载质量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70k《N
】 , 《4.4.2.1.4! 绞?盘钢丝绳《有效工作长度不应小!于30?m
—
》 , 4:.4.2.1.5】 , 绞盘应有钢丝【绳出绳导向装置【绞盘在钢《丝绳出绳《俯仰角度-5°~】+5°、左右偏角】-10°~》+10?°范围内应》能达到额定拉力
!
》 4.【4.:。2.1.6》 绞盘应有自【动排线功能保证【绞盘:在收、放绳》过程中不出现乱绳】的现象
《
! 4?。。.4.2《.1.7 绞盘制!。动器应工作可靠在额!。定拉力下不应打滑】。
— ? , 4.4.2.1!.8:。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层数最多不应超!过5层
》
》 《 4.?4.2.1》.,9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绞盘产】品中文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绞盘额【。定拉力、钢丝绳【的直径及有效工作】长度、钢《丝绳允?许工作角《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4.!4.2.2》 安全《性要求
【
》。 4.4.2】.2.1 绞盘】应有过?载保护装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 :。 :过载保护装置—的工作拉力应—在绞:盘额定拉力》的1.0~1.25!倍之间;
—
:
》 》过,载,保护装置《工作时应能自动停】止绞绳作《业;:
! : 过《。载工:况解除后过载—保,护装置应能自行复】位且绞盘支》架或托架与》车身的连接不—应出现断裂或永久变!形的:现象
【
, ? ,。 :4.4.2》.2.?2 绞盘操—。控装置的位》。置应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观察【绞盘:的作业?情况
】。 4.4.2!.,。3 可靠性—要求:
【 绞—盘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工作应平稳可【靠不应出现达不到额!定拉力?、制动打滑、—钢丝绳断裂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
?4.4.3 照】明系统
! 《4.4.3.—1 一般要求
】
! :4.:4.3.1.1 !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照!明系统应符合GB】 ,26755-20】1,1的:规,定
【 4.4!.3:.1.2 —抢,险救援车照明系【统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8》。kW
—
】。4.:4.3?.1.3《 照明灯具应【能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15min!内达到?最大照度
!
: ,。 4.4.】3.1.4 发】电机(组)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90dB!(A)
《
— 》4.4.《3.1.5 【照明系统在》50m处各测试【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 4.4【.3.?1.6 《 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
4.!4.:3.1.《7 照明系统的】升降:杆在达到最大高度】后1h?。内的下滑量不应【超过6?c,m
《。
? : 4.—4.3.1.—8 控制柜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实施发电机【(组)供电或外来】电源送?电的互相切换
】
:
? 4—.4.3《.1.9 》。 控制柜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9的规》定导线颜色》。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10:的规定
】
4】.4.?3.1?。.10 控制柜上!的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控制柜应【至少有以下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
? : 》电源总开关》、启动、《停机、紧急切断【、照明灯运行;
!
,
】 , 电压、电—流、频率显示
【
】 4.4—.3.1.》11 照明系【统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的内!容除应符合GB【 ,26755-201!1中8?.1的规定外还应包!括照明?灯额定功《率、升降杆最—。大举升高度、—升降杆驱动型式【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4.4.【3.2 安全要】求,。
,
! 4.4.3【.2.1 —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及接?地装置
》
,
— 4.》4.3?.2.2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
【 4.4《.3.2.》3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15》00V?的耐压强度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
《 》4.4.3.—2.:4 ?照明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55的要求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X的【要求
【
4—.4.3.3 【 ,可靠性要求
!
— 4.4.3【.3.1 开【启,照明系?统使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正常无异常现】象
?。
【 4.》4.3?.3.2 》 照明系统连—续进行30》0次工作循环升【降装置、回转—俯仰机构应工作正常!无损坏、卡》阻等异常现象
【
》4.4.《4 : 随车叉车
】
— 4.4.4.1 ! ,随车叉?车的额定起重量不应!小于2500—kg
—
? : 4:.4.4.2 】随车叉车与》车体的固定应采【用双重固定在—其,中,一,种固定失效后仍【能保证随车》。叉车:与车体?固定:牢靠
《
?
4.4.!4,.3 随车叉【车与车体结》合时间应小》于5m?。。in脱离《时间应小《于3mi《n在结合或》脱离过程《中不应与《车体发生《。干,。涉现:象
【。。。 4.4.】4.4 《 在随车叉车—与车体连接状态下】整车的动力性能、】通过:性能、制动性—能、轴?荷和质量参数、【安全性均应符合【。GB 7956.1!-2014》的相关规定
】
【4.4.4.—5 随车叉车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重量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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