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4.4 — 专用装置要求 】 【4.:4.1  随车吊 ! 《  :   4.4.1】.1  一般—要求 》       !4.4.《1.1.1 — 在:车辆行驶状态时随车!吊,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吊臂及支—腿应能固《定、锁紧牢》靠 》。  ?     4—.4.1.1—.2  《。随车:吊,的最大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3?000kg 【    【。   4《.4.1.1.3】  随车吊的最【大工作幅度不应【小于7m在该幅【度,下的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800kg !  》   ?  :4.4.1》.1.4《  随车吊的—两侧均应设》有支腿和吊臂的【操,控装置?且两侧操作方式【应一致 !  :    4.4.】1.1.5  随】车吊臂头部、吊钩】、活动支《腿等突出《部位:。应涂刷?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符合G?。B 15052-2!010第9章—的规定 《     !  4.4.1.1!.6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吊在卷【扬,机,构上应设置排线【或导线装置保—证钢丝绳排列整【齐,   】    4》.4.1.》1.7 《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随车—吊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升载荷【及所:对应幅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4.—4,.1.2  —起吊能力《要求 【。     》  随车吊应—能在最小工作—幅,度下起吊最大额【定起升载荷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相应的额定起升载!荷起吊过程中吊【臂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等异常现象【回转机构作回—转运动时起动—、,回转、制《。动应:平稳、可靠随车吊各!部件不应出》现破坏或永久变形】等异常现象 — 》  :  4.《4.1.3  稳】。定性要求 》 》 ,   ?  :随车吊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重量为相应额定【起升:载荷1.1倍的吊】重在工作范围内进行!回转车辆《应保持稳定》与吊臂方位相反【方向一侧《的支腿最外》缘的上翘量不—应大于?。60mm且不应【出现轮胎离地—的现象 》 《    《4.4.1.4【  可靠性》要求  !。     》随车吊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发卡等异常现象【不应有漏油、机【件损坏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 , 4.?4,.,2 : 绞盘 》。。 ,。    —。 4.4.2.1】  :一般要求 !       4.!4.2.1.—1  安装在车辆】上的绞盘及》其钢:。丝绳应易于》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收放》不应给其自身及附】近其他设备造成【损害前置《绞盘:的安装不应影响到】底盘保险杠拖车【钩的使用 】   《   ? 4.4.2—.1.?2  ?绞盘安?装,在,车架下或绞》盘钢丝绳在车架下通!过时应有防泥水溅】到的措施《 : : ,    《 ,  4.4.—2.1.3  满载!质量不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50kN满载质【量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70k】N ? :       】4.4.2》.1.4 》 绞盘钢丝绳—有效工作长》度不应小于》30:m 【   ?   4.4—.,2.1.5 — 绞盘应有钢丝【绳,出绳:导向装置绞盘—在钢丝?绳出:绳俯仰角度》-5°~+5°、左!右偏角-10°~+!10°范围》内应能达到额定拉】力 【。  :    4》.4.2.1.【6  绞盘应有【自动排?线功能保证绞盘在收!。、放绳过程》中不:出现乱绳《的现象 【     —  4.4.2【.1.7 》。 绞盘制动器—。应工作可靠在额定拉!。力下不?应打滑 !   ?   4.4—.2.?1.8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层:数最多?不应超?过5:层 【      4.】4.2.1.—9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绞盘产》品中文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绞盘》额定拉力、钢—丝绳的直径》。及有效工作》长度、钢丝绳—允许工作角》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4.4《。.2.2  安全性!要求 —       】4,.4.2.2.1】 , 绞盘应有过载保护!装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过载:保护装置的工作拉】力应在绞盘额定【。拉力的1.0~【1.25倍之—间;  !       【过载保护装置—工,作时应能《自动停止绞绳—作业; !    《    过》载工况?。解,除后过载保护装置应!。。能自:行复位且绞盘支架或!托架与车身的—连接不应《出现断裂或永—久变:形的现?象 ? 《 ,     4.【4.2.2.—2  绞《。盘,操,控装置的位置应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观察绞盘的作业情!况  】 ,。  4.《4.2.3》。  可?靠性要求 》    】。   绞盘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工作应】平稳可?。靠不应出现达不到额!定,拉力、制动》打,滑、钢?丝绳断裂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4!.4.3  照【明系统 !    4》.4.3《.1  《一般:要,求 《  《 , ,。   4.4.3】.1:.1  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照明》系统应符合GB 2!6755-201】1的规定《 《 ,     》  4.4.3【.,1.2  抢险救援!车照:。明系统?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8kW ! ,      —4.4.3》.1.3《  照明灯具应能】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15m】in内达到》最大照度 【     【 ,。 ,4.4.3.1.】4  发电机—(组)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90dB【(A) 】       【4.4.3.1【.5: , 照明系《统在50《m,处,各测试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       【4.4.3.—。1.6  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  4.4.3【。.1.7  照明系!统的升降杆在达到最!大,高,度后1h内的下【。滑量不应超过—6cm 》   —  :  4?.4.3《.1.?。8  ?控制柜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实施发》。电机(组)供电【或外:。来电源送电》。的互相切《换 ? :   《   ? ,。4,.,4.3.《1,.9  《控制柜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9,。的规定导线颜色【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10的规定 【 :  《     4.4】.3.1.》。10  《控制柜上的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控制《柜应至少有》以下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 ,      !  : 电源总开关—、启动、停机、紧】急切断、照明灯运】行; 》。      】   电《压、电流、频率显】示 《 :。 ,   ?   ?4.4.3》.1.1《1  照明系统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的内容除应符合!G,B 26755-2!011中8.—1的规?。定外还应包》括照:明灯额定功》率、升降杆最大【举升高度《、升降杆驱动—型,式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  :。4.4.3.—2  安全要—求 【 ,  :   4.4.【。3.2.1 — 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及接【地,装置 《  》     》4.4.3.—2.2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   4.4—.3.2.》3,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15!00V的耐压强度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  ?   ?。  4.4.3【.2.4  —照明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55的要【求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X的:要,。求,  【   4.4.3】.3  可靠—性要:求, 《    》 ,  4.4》.3:.,3.1  开启【照明:系统使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正常无异常现象 】 ?       】4,。.4.?3.3.2  照】明系统连续进—行300次工作循】环升降装置、回转俯!仰机构应工作正【常无损坏、卡阻等异!常现象 《 4.【4.4  随车叉】车 —  :  : ,4.4.4.1【  随车叉车的额定!起重量不应》小于2500kg ! 》    4.—4.4.2  随车!叉车与车体的固【定应采用双重固定】。在其中一种固定【失效后仍能保证随】车叉车与车体固定】牢,靠,  【   4.4.4.!3  ?随车叉?车与车体《结合时间应小于5】min脱离时间【应小于3m》in在?结合或脱离过程中】不应与车《体发生干涉现象【  【   ?4.4.4.4【  在随车》叉,车与车体连接状态】下,整车的动力性能、】通过性能、制动【性能、?轴荷和?质量参?数、安全性》均,应符合GB》。 7956》。。.1-2014的】相关规定 】  ?。   4.4.4.!5  ?随车叉车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重量《。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