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专用装置要》求
】
4:.4.?1, :随车吊
》
》 4.4—.1.1《 ,。。 一般要求
】
》。。 4.4【.,1.:1.1 在车【辆行驶状《。态时:随车吊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吊臂!及支腿应能》固定、锁紧牢靠【
— 4.】4.1.1.2【 随车吊的最【大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3000kg—
】 4.4.】1.1?.3 随》。车吊的?最大工作幅》度不应小《于7m?在该幅度下的—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800【kg
《
— , ?4,.4.1《.1.4《 , 随车吊的两侧【。均应设有支腿和吊臂!的操控装置且—两侧:。操作方式应一致
】
! 4.4》.1.?1.:5 随车吊臂【头部、吊钩、活动支!腿等突出部位应涂刷!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符合GB《 15052-2】010第9章—的规定
】
【4.4.1.1.】6 :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吊》在卷扬机构上—应设置?排线或导线装置保】证钢丝绳排列—整齐
! 4.4】.1.1.7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随车吊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升载荷及!所对应?幅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 , , 4.4.1.2】 起吊能力要求
!
! 随车吊应能【在最小工《作幅度下起吊最大额!定起升载荷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相!应的额定起升载荷起!吊过程?中吊臂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等异常—现象:回转:机构作回转运动时】起,动、回转、制动【应平稳、可靠随车】吊各部件《不应出现破坏或永久!变形等异常》现象
—
—4.4.1》.3 稳定—。。性要求
【
? 随车吊】在最大工作幅—度下起吊重量为相】应额定起升载荷1】.1倍?。的吊重在工作范【围内:进行回转车辆应保持!稳定:与吊臂?方位相反方向一侧的!支腿最外《缘的上翘量》不,应大于60mm且】不应出?现轮胎?离地的现象
!
,
, ? 4.?4.1.4 【可靠性要求
】
《 : , 随车吊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发卡等异常现!象,不应有漏油、—机件损?坏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4,.,4.2 绞盘
!
【 4.4.2—。。.,。1 一《般要求
—
:
【4,.4.2.》1,.1 安》装在车?。。辆上的绞盘及其钢丝!绳应易于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收—放不应?给其自身及》附近其他《设备造成《损害前置绞盘的【安装不应《影响到底《盘保险杠拖》车钩的使《用
》
《 4.4【。.2:.1.2 》 绞盘安装在车【架下或绞盘钢丝【绳在车架下通过时】应有防?泥水:溅到的措施
—
:。
!4.4.2.1【.3 满载—质量不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50kN满载质量大!于10t《的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绞盘—额,定,拉力不应小》于7:0kN
—
— 4.4.2.!1.:4 绞盘钢丝【绳有:效工作?长度不应《小于30m
】
!4.4.2》.1.?5, 绞盘应》有钢丝绳出》绳导向装置绞盘在钢!。丝绳出绳《俯仰角度-》5°~+5°、【左,右偏角-1》0°~+10°范】围,。内应能达到额定拉】力
》
? 》4.4.2.—1.6? 绞盘应有—自动:排线功能保证—绞盘在收、放—绳过程中不》出现乱绳的现象【
! ?4.4.2.1【.7 《绞,盘制动器应工作可靠!在额定拉力下—不应打滑
【。
》 ? 4.4.2.1】.8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层数—最多不应超》过5层
【
,
, 4.】4.2.1.9【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绞盘产品【中文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绞盘额定拉力、!钢,丝绳的直径》及有效工作长度、钢!丝绳允许工作角度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4.4.2!.,2 安全性要【。求
《
《 》4.4.2.2【.1 绞盘应有过!载保护装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过:载保护装置的工【作,拉力应在绞盘额定】拉力的1.0~1.!。25倍之《间;
! ? ? 过载保护》装置工作时应能【自动停止绞》绳,作业;
》
— ? , 过载工况—解除后过载》保护装置《应能自行复位且绞盘!。支架或托架与车身】的连接不应出现断】裂或永久变形—。的现象
《
,
,
《 4—.4.2.2.2】 绞盘操控装【置的位置应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观察绞盘的作!业情况
》
,
,
—4.4.2.—3 可靠》性要求
【
,
: 绞盘连续!进行5?。0,次工作循环》工作应平稳》可靠不应出现达不】到额定拉《力,、制:动打滑、钢丝—绳断裂?。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
4.4.【3, 照明系统
!
4.!4.3.1 一般!要求
【
《 4.4—.3.1.1— 抢险救援车配】。置的照明《系统应符合GB 】26755-2【011?的规定?
— —4.4.3.1【.2 抢险救【援车照?。明系统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8kW
【
?
— 4.4》.3:.1.3 —照明灯具应》能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15m—in内达到最大照】度
?
】 , 4:.,4.3.1.4 !发电机?(组)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90d《B(A?)
》
? 4.4】.3.?1.5 照—明系统?在50m《处,各测试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lx
》。
,
》 , 4.4.3.】1.6 《。 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 ? 4.4—.3.1.7 】。照明系统的》升降杆在达到最大】高度后?1h内的《下滑量不应超过6】cm
?
— 4.4】.3.1.8 控!制,柜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实施发电!机(:组)供电或外来【电源送电的互相切】换
! 4.—。。4.3.1.9 !控制柜?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9的】规,。定导线颜色应符合】GB ?50149-—。2010中3—.1.10的—规定
【
【4.4.3.1【.1:0 控制》柜,上的: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控制柜—应至少有以》下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
】 , , 电源总》。开关、?启动、停机、—紧急切断、照明灯】运行;
【
! 电压、电流、【。频率显示
—
【 ?4,.,4.:3,.1.11 照明!系统: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的:。内容除应符合—GB 26755-!2011中8.1的!规定外还应包括【照明灯额定功率【、升:降杆最大举升—高度、?升降:杆驱动型《式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 4.?4,。.3.2《 安全要求
!
》。 《4.4?.3.2.1 【 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及接!地装置
《
《
? 4.—4,。.3.2.2—。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
!4.4?.3.?2.3 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15】00V的耐》压强度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
? —4.4.3.2.】4 照《明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55的要求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X的要求《
— :。 4?.,4.3.3 【可靠性要求》
】。 4.4【.3.3.1 开!启照明系统使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正—常无异常现象
!
《 4.4】.3.3.2 【。 照明系统连—续进行300次【。工作:循环升?降装置、《回转俯仰机构—应工作正常》无损坏、《卡阻等异常现象
!
4.4.】4 随车叉车【
《
4.4!.,4.1 随车叉车!的额定起重量不应】小于250》。0kg
【
4.】4.4.2 【随车叉车与车体【的固定应采用双【。。重固定?在,其中一种固定—失效后仍能保证随】车叉车与车体固定牢!。靠
《
?。 《4.4.4.3 !随,车叉车与车体结【合时间?应小于5min脱离!时间:应小于3m》in在结合或脱离】。过程:中,不应与车体发生干】涉现象
【
4【。.4.4.4 在!随车叉车与车体【。连接:状态下整车的动力】。性能、?通,过性能?、,制动性能、》轴荷和质量参数、】安全性均应》符合GB 7956!.1-2014的】相关:。规定
! 4.4—.4.5 随车叉!车应设置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重量等内容标牌的】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1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