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电源系统性能检测
主控项目
7.5.1 电源设备的绝缘性能要求根据《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18-2003第5.11.1条规定。实际验收测试时选用500V兆欧表。
7.5.4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GB/T 14715-1993对不间断电源的备用时间进行了定义,高频开关电源的后备时间可以参考该定义。
7.5.5 本条对—48V高频开关电源的性能指标做了相关规定。
2 杂音是电源设备输出的一项重要指标。测试整流、变换等设备的杂音时,应用杂音计进行测试,同时在杂音计输入端加装一个2μf的隔直流电容,以免损坏杂音计。直流电源设备杂音指标值是依据《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5079-2005第3.8.4条规定的。
7.5.6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GB/T 14715-1993第3.8节对不间断电源后备时间的解释为:从交流输入电源中断切换到电池供电时起,在额定输出负载情况下,电源设备保持向负载设备连续供电的时间。同时,第6.3.7条对后备时间的试验,提出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电池已充满电荷;b.输出接线性负载;c.负载大小应满足额定输出功率。切断交流输出电源,电池连续正常供电的最短时间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7.5.7 蓄电池组的性能指标原来是根据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 799-2002规定的,本次根据YD/T 799-2010进行了修订。
1、2 根据《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 799-2010第6.13节规定。
3、4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 799-2010第6.14节规定端电压均衡性测试方法及要求如下:
(1)在25℃±5℃环境中,完全充电的蓄电池静置24h,测量其开路电压应符合要求;
(2)在25℃±5℃环境中,完全充电的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后,分别测量各蓄电池电压应符合要求;
5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 799-2010第7.7节规定蓄电池容量测试方法如下:
(1)完全充电的蓄电池静置1h~24h,在25℃±5℃环境中开始放电;
(2)放电开始前后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时应测量电流,其电流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
(3)放电期间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10h率试验的测量时间间隔为1h,3h率试验的测量时间间隔为0.5h;在放电末期应随时测量,以便准确地确定蓄电池终止电压的时间;
(4)蓄电池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则需将实测容量按公式(2)换算成25℃基准温度时的容量Ce,其值应符合表5的要求。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10h率容量试验时,K取0.006/℃;3h率容量试验时,K取0.008/℃;1h率容量试验时,K取0.01/℃。
表5 放电率
6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 799-2010第6.13.1条规定:蓄电池在使用前一般应进行补充充电,蓄电池最大充电电流不大于0.25I10,最大补充充电电压不大于2.40V/单体。
7.5.8 在交流配电柜(箱)自动切换装置中,双电源输入自动转换开关是按照设计规定的转换时间来选择与使用的。
双电源输入时考虑供电技术条件;市电与发电机电源转换时,应再考虑发电机的特殊性,确认市电断电后,发电机自动启动,待发电机电源各项指标达到稳定值后才能输出,并具有互联装置。输出开关直接分配到用电设备,优选转换时间较快的自动转换开关;通过UPS(不间断电源)再输出分配到用电设备优选普通自动转换开关。最后再根据用电设备性质确定自动转换开关具体延时指标值。
性能检测时,一般采用示波器计时装置测试转换时间。功能检查时,采用人工或自动转换进行切换功能试验,以保证用电设备供电不中断为判断合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