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82-2016 建标库

F.2  通信线路建筑

F.2.1  光、电缆敷设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应顺直、自然,无扭曲、无交叉。

    2  余留应整齐,绑扎均匀。

    3  标识应清晰、牢靠。

    4  区间光电缆的敷设,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F.2.2  光缆接续及引入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盒应完整无损,摆放应平整,应无漏胶、漏液现象。

    2  引入排列应整齐,绑扎应均匀一致。

    3  弯曲半径应合理,成端应整齐美观。

    4  引入防护应合理,标识应清晰、牢靠。

F.2.3  漏缆敷设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漏缆、馈线走向应顺畅,应无急剧弯曲。

    2  支架应稳固。

    3  固定卡具和吊挂间距应均匀,垂度和开口方向应一致;标识应清晰、牢靠。漏缆敷设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F.2.4  漏缆连接及引入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安装应稳固,余留应顺畅。

    2  引入防护应合理,标识应清晰、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