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82-2016 建标库

18.3  民用通信引入系统性能及功能验收

主控项目

18.3.1  民用通信引入的系统性能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试、试验检验。

18.3.2  民用通信的引入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的正常使用,其杂散发射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线电设备杂散发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YD/T1483的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试、试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