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时钟系统【。功,能检验
》
【
主控?。项目
》
15.4!.,1 当卫星—接收:设,备处:于跟:踪状态时《。应能对本地设备【时间进行校准—。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
15.—4,.2 时间显【示设备?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上级母钟发生故障!时下级?母,钟或时间显示设备应!能独立运行
—。
— ?2 母钟及子钟应!能自动校时》
,
【 3 《 显示内容格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
: 4 —应具有?故障:告警:功能并能将故障告】警信号送至接入的母!钟及网?管系统?
】 5 》。显示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
15.4.3! , 时钟系统的—告,。警功能、通过人【工或自动进行多时间!源输入处理功—能、自动选择可用时!。间源:功能、时延补偿功能!和NTP《方式:。下的授?时功能应正常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15【.4.4《 卫星接收—设备、母钟》、子钟?和电源等《冗余热备份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