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82-2016 建标库

14.4  乘客信息系统功能检验

主控项目

14.4.1  信息显示设备支持的下列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文本信息的显示内容,文本信息的显示方式。

    2  图形信息的显示内容,支持的图形信息格式。

    3  多媒体视频信息显示内容,以及视频节目的格式。

    4  字幕叠加功能。

    5  分区、分路显示功能。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4.4.2  车站子系统的下列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收发及播放控制功能:

        1)接收中心下发的控制命令、各类信息内容、系统参数,并存储功能;

        2)本站显示终端播放控制。

    2  车站紧急消息发布功能。

    3  收发内容日志记录功能。

    4  查询机信息查询功能。

    5  时间显示及同步功能。

    6  接口功能。

    7  车站设备监控、管理、故障显示、告警功能。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4.4.3  控制中心的下列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播控功能:

        1)媒体素材信息的编辑、审核、发布;

        2)预定义运营信息库的统一编辑、审核和下发功能;

        3)对车站信息显示屏的播表和版式的统一编辑、预览、审核、发布;

        4)查询机显示界面和查询内容统一编辑和发布。

    2  全选、单选、组选车站和各显示区的显示功能。

    3  显示优先级设置功能。

    4  应急预案编制、播放控制功能。

    5  时间显示及同步功能。

    6  接口功能。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4.4.4  乘客信息系统采用IP网络承载业务时,其抗攻击和防病毒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