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无线通信系统性能检测
主控项目
11.5.1 基站设备射频输出功率、发射频偏、调制矢量误差、接收灵敏度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无线综合测试仪测试检验。接收灵敏度可检查出厂检验报告。
11.5.2 直放站设备射频输出功率、输入输出光功率、光接收动态范围、增益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功率计测试检验。
11.5.3 手持台和车载台的射频输出功率、发射频偏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型号规格各批次抽验1台。
检验方法:用无线综合测试仪测试检验。
11.5.4 无线通信系统空间波覆盖的时间地点概率不应小于90%,漏泄同轴电缆辐射电波的时间地点概率不应小于95%。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场强仪测试检验。
11.5.5 单呼和组呼的接通率、掉话率、语音质量、平均呼叫建立时延、切换失败率等通话质量模拟测试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专用测试系统测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