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82-2016 建标库

10.4  专用电话系统功能检验

主控项目

10.4.1  调度电话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通过调度台进行选呼、组呼、全呼、强拆、强插、会议等方式呼叫车站、车辆段值班台和调度分机,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发生阻塞现象。

    2  呼叫优先级、呼叫等待、呼叫限制和呼叫显示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调度台间以及调度台与调度分机间的通话应清晰正常。

    4  调度分机能对调度台进行一般呼叫和紧急呼叫。

    5  对调度分机的一般呼叫和紧急呼叫的控制方式、振铃和显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录音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时间同步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0.4.2  站内集中电话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通过值班台进行选呼、组呼、全呼、强插和强拆等。

    2  分机呼入或呼出时的锁闭性能应可靠。

    3  回铃音及通话应清晰正常。

    4  分机的热线或延时热线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0.4.3  站间行车电话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值班员按下热键应能迅速且无阻塞地建立两车站值班员之间通话。

    2  在车站值班台上应有相应的热键及相对应的独立显示灯区分上下行车站。

    3  回铃音及通话应清晰正常。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0.4.4  紧急电话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户摘机或拨特殊按钮应能迅速连接至车控室值班台。

    2  车站值班台上的紧急呼叫显示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回铃音及通话应清晰正常。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0.4.5  区间电话应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1  区间分机可呼叫专用电话或公务电话分机。

    2  在规定时间内不拨号自动与值班台接通的延时热线功能应正常。

    3  车站值班台上区间电话呼叫显示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回铃音及通话应清晰正常。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0.4.6  会议电话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会议电话最大通话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会议发起后,受话应清晰、无失真和振鸣。

    3  主席台可随意增、减分机用户,且不应影响会议电话的进行。

    4  会议电话不应影响其他调度电话的通信。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0.4.7  录音设备的下列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通道记录功能。

    2  语音记录功能。

    3  回放、监听、显示、检索和转存功能。

    4  安全管理、启动方式和断电保护功能。

    5  时间同步功能。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10.4.8  专用电话系统的下列可靠性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数字环保护功能。

    2  调度台、值班台应急分机功能。

    3  电源板、主控板、数字板等主要设备部件冗余倒换功能。

    4  双中心保护功能。

    5  站间备用通道倒换功能。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