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82-2016 建标库

9  公务电话系统

9.1  一般规定

9.1.1  公务电话系统的施工场所应包括控制中心、车辆基地、车站、区间、主变电站等。公务电话系统验收应包括公务电话设备安装、公务电话设备配线、公务电话系统性能检测、公务电话系统功能检验、公务电话系统网管检验。

9.1.2  公务电话系统验收应在通信线路、传输系统、电源系统验收合格,且公务电话系统网管数据配置符合设计规定的情况下进行。

9.1.3  公务电话设备的安装和配线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第6.3节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