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82-2016 建标库

7.2  电源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7.2.1  电源设备、防雷器件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数量、型号、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图纸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

    3  机柜(架)、设备及附件应无变形,表面应无损伤,镀层和漆饰应完整无脱落,铭牌和标识应完整清晰。

    4  机柜(架)、设备内的部件应完好、连接无松动;应无受潮、发霉、锈蚀。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文件。

7.2.2  电源设备的安装位置、机柜(架)的加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2.3  配电设备的进出线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数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2.4  蓄电池架(柜)的加工形式、规格尺寸和平面布置、抗震加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2.5  蓄电池连接应可靠,接点和连接条应经过防腐处理。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6  交直流电源柜各单元应插接良好,电气触点应接触可靠、连接紧密;输入电源的相线和零线不得接错,其零线不得虚接或断开。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7  电源设备的防雷等级、防雷器件的安装位置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

7.2.8  电源系统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应可靠,且应有标识。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万用表检查。

7.2.9  直流电源工作地应采用单点接地方式,并应就近从地线盘上引入。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7.2.10  电源设备机柜安装的垂直偏差应小于1.5‰。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11  电源架(柜)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各种标志应准确、清晰、齐全,机柜漆面应完好、漆色一致。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12  蓄电池柜(架)水平及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漆面应完好,螺栓、螺母应经过防腐处理。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13  蓄电池安装应排列整齐,距离应均匀一致。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