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电源设备安装
Ⅰ 主控项目
7.2.1 电源设备、防雷器件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数量、型号、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图纸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
3 机柜(架)、设备及附件应无变形,表面应无损伤,镀层和漆饰应完整无脱落,铭牌和标识应完整清晰。
4 机柜(架)、设备内的部件应完好、连接无松动;应无受潮、发霉、锈蚀。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文件。
7.2.2 电源设备的安装位置、机柜(架)的加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2.3 配电设备的进出线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数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2.4 蓄电池架(柜)的加工形式、规格尺寸和平面布置、抗震加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2.5 蓄电池连接应可靠,接点和连接条应经过防腐处理。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6 交直流电源柜各单元应插接良好,电气触点应接触可靠、连接紧密;输入电源的相线和零线不得接错,其零线不得虚接或断开。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7 电源设备的防雷等级、防雷器件的安装位置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
7.2.8 电源系统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应可靠,且应有标识。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万用表检查。
7.2.9 直流电源工作地应采用单点接地方式,并应就近从地线盘上引入。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7.2.10 电源设备机柜安装的垂直偏差应小于1.5‰。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11 电源架(柜)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各种标志应准确、清晰、齐全,机柜漆面应完好、漆色一致。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12 蓄电池柜(架)水平及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漆面应完好,螺栓、螺母应经过防腐处理。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13 蓄电池安装应排列整齐,距离应均匀一致。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