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设备配线
Ⅰ 主控项目
6.3.1 设备配线光电缆及配套器材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数量、型号、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订货合同的要求。
2 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
3 缆线外皮应无破损、挤压变形,缆线应无受潮、扭曲和背扣。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文件。
6.3.2 配线电缆、光跳线的芯线应无错线或断线、混线,中间不得有接头。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万用表、对号器等检查断线、混线。
6.3.3 光缆尾纤应按标定的纤序连接设备。光跳线应单独布放,并应采用垫衬固定,不得挤压和扭曲。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光缆尾纤纤序,并观察检查。
6.3.4 设备电源配线中间不得有接头,电源端子接线应正确,配线两端的标志应齐全。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5 接插件、连接器的组装应符合相应的工艺要求。应配件齐全、线位正确、装配可靠,连接牢固。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试检验。
6.3.6 机柜(架)应可靠接地。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万用表检查。
6.3.7 配线电缆的屏蔽护套应可靠接地。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万用表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3.8 各种缆线在防静电地板下、走线架或槽道内、机柜(架)内应均匀绑扎固定、松紧适度,其中软光纤应加套管或线槽保护。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9 缆线两端的标签,其型号、序号、长度及起止设备名称等标识信息应准确。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0 当缆线接入设备或配线架时,应留有余长。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1 当设备配线采用焊接时,焊接后芯线绝缘层应无烫伤、开裂及后缩现象,绝缘层离开端子边缘露铜不宜大于1mm。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对号器检查端子。
6.3.12 当设备配线采用卡接时,电缆芯线的卡接端子应接触牢固。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对号器检查卡接端子。
6.3.13 配线电缆和电源线应分开布放,间距不应小于50mm。交流配线和直流配线应分开绑扎。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