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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