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 站场管道综合【布置
?
【10.4.1 【。 管道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及竖向—布,置相结合《设计管道的敷设【宜短捷并应使管道之!。间、管?。道与建?(构)筑物之—间,在,平面和竖《向上相互协调管道】布置可?按,走向集中布置—成管带宜《平行于?道,。路和:。建(构)筑物
】。
10.4.!2 管道敷设方式!应根据场《区情况、输》送介质特性和—维护管理等因素确】定地上?管道的布《置不应妨碍》。交,通运输、《消防:车辆通?行,。且宜兼顾行人通【行、建筑物》采光和通风的要求
!。
10【.4.3 》 站内地上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架空?管,道管底距《地,面不应小于2—.2m管墩敷—设的管道管底距地面!不,应小于0.3m;
!
《
2— 当管带下面有】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距地面高度应满【足机泵、换热设备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
— 3 《。 ,。地上:管道和设备的—。涂色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SY!/T 004—3,的,规,定
?
1》。0.4.4 当】架空管道跨》越道路?、铁路时桁架底或管!。底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距道路路面中—。心不应低于5m【;
! 2 》距铁路轨顶》。不应:低于5.5m;
!
】。3 距人行道路】面不应?低于2.2m—。
》
10.4》.5 站内架空油!气管道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要求
】10.4.6 】站内埋地管道与【电,。缆、建(构)筑物平!行的最小间距应【按本规范附录J确定!
》
10?.4.7 埋【。地工艺管道互相【。交,叉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0.15m】当管道与《电缆交叉时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距3【5kV以下的直埋电!力电缆不应》小于0.5m;【
! 2 距》直埋通信电缆—不应小?于0.5m;
!
【3 当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宜小于】0.25m
】
:
10.4.8 !。原,油、:蒸汽、热水及其他热!管道均宜利用自然补!偿管道自然补偿宜与!管网统一布置当利】用管网的《布置形状不能自然】补偿时应设置补偿器!其形式可《按管道工作压力【、空:间位置大小》等具:体情况确定站内热】管道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固定《支,座
【 ? 1 在罐前的适!当部位;
!
2 【 露天?安装:机泵的进出口管道上!;
《
3】 穿?越建筑物外墙—时在建筑《物外的适当部—位;
】 4 【两组:补偿器的中间部位】。
1【0.4?.,9 管道》综,合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 004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地上敷设》的管道之间》、埋地管《道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 0048—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