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il-gas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s of oilfield
GB 50350-2015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6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0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50-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11、4.5.12、10.2.2、11.2.7、11.7.6、11.8.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多年的油气集输工程设计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全国各油田油气集输工程技术科研成果和生产管理经验,参考国内、国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将原《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拆分为《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和《气田集输设计规范》,本规范只针对油田油气集输的内容进行编制。修订后共分11章和12个附录。本规范代替原《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中油田油气集输部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规范名称改为《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2.对原规范章节和附录目录重新进行了编排。
3.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油田陆岸终端。
4.增加了“天然气凝液装卸”一节。
5.增加了混输泵选择的内容。
6.修订了原规范的部分条款,使内容更为完善、合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本规范由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康路42号,邮政编码:16371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杰训 娄玉华 杨春明 李爽 孙海英 张箭啸 于良俊 李延春 许超 徐晶 穆冬玲 阮增荣 樊继刚 何文波 何玉辉 张立勋 王胜利 赵卫民 徐国栋 舒静
主要审查人:王瑞泉 张效羽 王小林 黄辉 杨莉娜 赵振堂 吕应超 王占香 汤晓勇 张志贵 程富娟 陈彦君 刘国良 李惠杰 孙雁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