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符 号
【
2】。.,。2.1~2.2.】4 ?本规范采用的符号及!其意义尽可能与【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相一致以便于在【加固设计《、计算中《引用其公式只有【。在遇到公式》中必须给出加固设计!专用的符号时才另行!制定即使这》样,在制:定过程中仍》然遵循了下列原则
!
》 1 — 对主体符号及其】。上、下?标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的符号用字及其!构成规则;
—。
— 2 当【。。必须采用通用符号但!又必须与新建工【程使用?的该符号有所区别】时可在符号的释义中!加上: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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