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符?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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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4 本规范采【用的符号及》其意义尽可能与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相一致以便于在!加固设计《、计算中《引用其公式只—。有在遇到公式中【必,须给出?加固设计专》用的符号时才另【。行制定即使》这样在制《定过程?中仍然遵《循,了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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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对主体符号及—其上、?。下标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的符号用字—。及其:构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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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必须【采用通用符号但又必!。须与新建工程使【。用的该符号有—所区别时可在符号的!释义中加《上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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