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增设砌体扶壁—柱加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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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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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本章规》定仅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下地区的》。砌体墙加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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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增设砌!体扶壁柱加固墙体】时其承载力和高厚比!的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进行:。当扶壁柱的构造及其!与原墙的连》接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可按?整体截面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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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当增—。设砌体?扶壁柱?用以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高厚—比可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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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当增设砌—体扶壁?。柱加:固受压构《件时其承载》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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