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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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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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 本方法仅适用于烧!结普通砖墙》(以下简称砖墙)】平面内受剪加固【和抗震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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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 被加?固,的砖墙其《现场实测的》砖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U—7,.5;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2.【5,;,现已开裂、腐蚀【、老化的砖墙不【得采用本方法—进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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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 采:用本方法加固的纤维!材料及其配套的【结构胶粘剂其—安全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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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外—贴纤维?复合材加固》砖墙时应将纤维【受,力方式设计成仅【承受拉?应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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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 粘贴在砖砌—构件表面上的纤【维复合材其表面【应进行防护处—理表面防护材料【应对:纤维及胶粘剂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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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 采用?本方法加《固的砖墙结构其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处于特殊环境的砖砌!结构采用本方法加固!时除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尚?应采用耐环境因【素作用的胶粘剂【。并按:。专门的工艺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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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 碳:纤维和玻《璃纤维复合材的设计!指标必须《分别按表9.— 1.7-1及表】9.1?.7-2的规定值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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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 当:被加固?构件的表面有防【火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规定的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要:。求对胶?层和纤维复合材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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