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03-2016 建标库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高耸结构中的钢结构大部分采用工厂化制作、工地螺栓连接的方式施工,所以工厂制作前要按零件图深度要求绘制施工详图,这有别于混凝土工程。但无论是钢结构还是混凝土结构,若要修改原设计,均要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对于设计单位未注明的内容,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可作建议,经设计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实施。

3.1.2  本条根据高耸结构的特点提出质量控制要点。高耸结构的基础及上部混凝土工程在工地施工,上部钢结构工程在工厂制作,在工地用螺栓连接,所以要求进工厂、进工地的所有结构材料、辅助材料及加工完的部件均有对应的合格证。又因为高耸结构施工中的累积误差比一般结构更显著,所以要求对工厂和工地的每一道工序都要进行检验,以确保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还因为大量的高耸结构采用混凝土基础加上部钢结构,这两种结构的交接部是施工的关键部位,故专门对此环节作出规定。本条所述材料及工序,包括高耸结构全部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和钢结构工程。

3.1.5  本规范将高耸结构分地基与基础、上部结构两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可分以下五个子分部工程:地基处理、桩基、岩石锚杆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混凝土基础。此分部的分项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对应的内容划分,其检验批按平面范围划分。

    上部结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一般划分为塔身、塔楼、天线段三个子分部工程(塔楼及天线段为钢结构)。钢结构的各子分部工程按其主要施工工序分为焊接、紧固件连接、零部件加工、预拼装、防腐蚀、包装发运、安装七个分项工程。混凝土的塔身子分部工程按其主要施工工序分为模板、钢筋及预埋件、混凝土、预应力四个分项工程。上部结构检验批的划分都是按高度划分。但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又有不同特点。

    关于地基处理和土方开挖及回填分部工程,此处作为总体验收内容列出,但因这些工程与一般工程的差别不大,而这些工程又要因地制宜,品种繁多,很难在一定篇幅中表达完整,所以本规范对此内容不再安排章节,仅对如下几个特点,在高耸结构基础验收中应作为特殊点加以关注:

    (1)高耸结基础必须满足抗拔要求,所以对于基础和塔身,基础内各部分,基础和桩之间的钢筋锚固要加强检查。另外基础回填土的密度(压实系数)也要重点检查。

    (2)基础锚栓埋设的准确性要根据设计要求严格控制。

    (3)注意不均匀地基土对各柱脚基础沉降的影响,地基土应做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