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