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高耸结?构分项工程验—收
】。
3.2.》1 高耸结构各】分项工?程施工中可》根据:施工:内容、工程量、施】工顺序分成若干检验!批各检验批的—抽,样比例?、检查?内容、具体评—。定,标,准见有关章节
】
3.2.2! , 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6【章,的规定;
】
,
2 】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偏差》值不应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2,倍;
《
《 ? 3 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
3.2.3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6章的规—定;:
! 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
3.2.4 !当,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6章的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件、—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 : 2? 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
?。
》 3 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
【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2.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严【禁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