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作业!区布置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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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作【业区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是针对作业期!间设置的临时—性设施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拆【除,并恢复原《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其他设施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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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作业区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时应从!警告区开始向终【止区推进移除顺【序应与设置顺序【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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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公路—上与作业区相邻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0m城【市道路上不应小于】2.75m否则应】封闭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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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除移动作业外【必须设置渠化—设,施分:隔作业区域和交通】。流分隔对向交—。通流时?宜使用?活动护栏可》使用塑料《注水(砂《)隔离栏条件—不具备时也可使用交!通锥、交通桶或交通!。。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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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渠《化设施?的,设置:范围包括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按图1—。摆放交通锥》、,交通桶、交通柱【的间距不宜大于【10m在上游过渡区!宜适:当加密?位于道路交叉—范围内的作业区和临!时作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的渠化?设施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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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除移动作业【区外作业区应根据】实际:交,通组织设置作业【区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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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警告区》起点应设《置作业区《距,离标志预《告作业?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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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作【业区车道数减少【时应设置车道数【变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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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或便《道,通行时应《。设,置改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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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上游过渡区内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线—形诱导标或可变箭头!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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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作业区较—长时缓冲区起点【宜设置作《业,区长度标《志;:
! f) 工作区前】应设置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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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终止—。区末端宜设置—作业区结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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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需要绕《行其他道路的作【业区交通组》织应设置橙色箭头】或绕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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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其—他作业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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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 临时【。作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作业区距离标—志与上游过》渡区的距《离并简?化车道数变少标志、!改道标志、作—业区长度《标志、作业区—结束标志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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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在上游过渡》区的起点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在缓冲区和工!作区可根据》需要重复设置;终】止区末端《对作业区的速度【限制:应予解除;原路段】。限速值与作》业,区限速值差》值,较大时宜进》行限:速过渡?如图15位》于交叉?口的作业区》。、,。。临时作业区和移动】作业:区可:简化限速标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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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无?中间带路《段内侧车道》的,。作,业区和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的?作业区?对向应设置作—业区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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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长《期,作,业区:。已有交通标志和【标线适?用于道路作业期间交!通通行时应予以保留!并维持整个作业【期内其良好》状,态;已有交通标【志和标线《与作业期间》交通组织冲》突时:应予以去除或—遮挡
6!。.10 》。移动作业《区应:。在,移动作?业车上安装移动性】作业标志或可变箭】头信号并宜配备交通!引导人?员或在?移,动作业车后方—设置安?装,有移动?。性作业?标志或可变箭头信】号的保护车辆也【。可,在,移动作业车上配【备,车载防撞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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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作业区夜—间宜设置照明或主】动发光标志除移动】作业区外同时应设置!施,工警告灯施工警【告灯应设《置在路栏顶部同【时宜设置在渠化设】施,的顶部也可同时设置!在围绕?工作区的其》。。他设施?上设:。。。置间距不《宜大:于,20m?高,度宜:为1.2《m且不应低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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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作业】区附近存在》隧,。道、:。急弯、陡坡》、铁路?。道口、视线不良等】路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应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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