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96-2007 建标库

3  基本规定

3.0.4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英文“Security”和“Safety”翻译成中文都是“安全”,但它们的含义有所不同“Security”是“安全”的社会属性,“Safety’’是“安全”的自然属性。以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等为目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主要针对的是“Security;而防火、防目标被非人为因素伤害等是“Safety”涉及的问题。当同时出现这两种“安全”问题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应优先解决“Safety”问题。这是设计系统与产品的基本原则。

                  

  在出入口控制系统中,识读部分与执行部分是出入目标最易接触的部分,也是最有可能对出入目标造成伤害的部分。但不同的产品类型,其对安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在生物特征识别中,指纹、掌形识别等需人体直接接触的识读装置就不如面部、眼虹膜识别这类不需人体直接接触的识读装置安全,因为直接接触的识读装置的接触面若不能及时清洁,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媒介。

   另外,直接担负阻挡作用的执行机构,其启闭动作本身必须考虑出入目标的安全,如电动门的关闭动作必须等待出入目标安全离开时方可进行,挡车器必须等待车辆离开方可落下挡车臂等。在安防系统中与紧急疏散及消防系统联系最为紧密的就是出入口控制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强调的是对空间的隔离,以保证“Security”;而紧急疏散及消防系统强调的是能快速逃离,以保证“Safety”。

                 

在“Safety”优先的原则指导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必须满足紧急疏散及消防的需要,这并不是说出入口控制系统所管理与控制的每个出入口必须与消防联动。但在本标准9.0.1条第2款的条件下必须联动,保证在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用于闭锁或起到阻挡作用的出入口控制执行部件能自动释放疏散出口,不使用钥匙,人员应能迅速安全地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