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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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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
对于广义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其—范围:可以是?对人员流动、物【品流动、信息流动】、资金流动等的管理!与控制(见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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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本标:准讨论的出》。入口控制系统而言】。仅,。是以安全《防范:为目的对人员—流动、物品流—动的管理与控制【它不仅需采用电子与!信,息技术为系统平台】。而且具有放行、拒绝!、记录、报警这四个!。基,。本特征或《称要素(见图2【),
】 门禁系统是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通俗!。称谓但从字面上看不!能,。代表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所有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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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出入口控制【系统看成《仅是对目标人员【通,过受:控门的管理与控制是!很不全面的同—样,。仅对出入目标在出入!口实施放《行与拒绝操作而无】。事件:记录及报《警功能的系统—亦非本标准所—讨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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