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96-2007 建标库

8  供电、防雷与接地

8.0.1供电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电源可使用市电或电池。备用电源可使用二次电池及充电器、UPS电源、发电机。如果系统的执行部分为闭锁装置,且该装置的工作模式

为断电开启,B、C级的控制设备必须配置备用电源。

2当电池作为主电源时,其容量应保证系统正常开启10000次以上。

3备用电源应保证系统连续工作不少于48h,且执行设备能正常开启50次以上。

8.0.2防雷与接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置于室外的设备宜具有防雷保护措施。

2  置于室外的设备输入、输出端口宜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3室外的交流供电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宜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钢管两端应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