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88-2012 建标库

7.4  信息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7.4.1  对于各种有害气体,要采取积极防护,加强监测的原则。在可能泄漏、产生、积聚危及健康或安全的各种有害气体的场所,应该在设计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室外场所,一些相对密度较空气大的有害气体可能会积聚在低洼区域或沟槽底部,构成安全隐患,应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7.4.2  各种与生产和劳动安全有关的仪表,一定要定期由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和标定,取得检验合格证书,以保证其有效。

7.4.3  为了保障城镇供水水质和供水安全,一定要加强在线的监测和自动化控制,有条件的城镇供水设施要实现从取水到配水的全过程运行监视和控制。城镇给水厂站的生产管理与自动化控制系统配置,应该根据建设规模、工艺流程特点、经济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随着城镇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线的水质、水量、水压监测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给水系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有助于提高供水质量、提高效率、减少能耗、改善工作条件、促进科学管理。

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应该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进行排水水质和水量的检测和记录,实现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仪表应根据排放标准和当地水环境质量监测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配置。

7.4.5  本条规定了给水排水设施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

    给水排水设施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置目标,首先要满足水质达标和运行安全,能够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能耗,改善劳动条件,促进科学管理。给水排水设施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应能实现工艺流程中水质水量参数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可监、可控、可调。除此之外,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监控范围还应包括供配电系统,提供能耗监视和供配电系统设备的故障报警,将能耗控制纳入到控制系统中。

7.4.6  为了确保给水设施的安全,要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多重防范。其中技防措施能够实现自动的监视和报警,是给水排水设施安全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7.4.7  城镇给水排水系统的水质化验检测分为厂站、行业、城市(或地区)多个级别。各级别化验中心的设备配置一定要能够进行正常生产过程中各项规定水质检查项目的分析和检测,满足质量控制的需要。一座城市或一个地区有几座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时,可以在行业、城市(或地区)的范围内设一个中心化验室,以达到专业化协作,设备资源共享的目的。

7.4.8  城镇给水排水设施的通信系统设备,除用于日常的生产管理和业务联络外,还具有防灾通信的功能,需要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重要的供水设施或排水防汛设施,除常规通信设备外,还要配置备用通信设备。

7.4.9  城镇给水排水调度中心的基本功能是执行管网系统的平衡调度,处理管网系统的局部故障,维持管网系统的安全运行,提高管网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为此,调度中心要能够实时了解各远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对其实施监视和控制。

7.4.10  随着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现代城镇给水排水设施对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实际上,现代城镇给水排水设施离开了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水质水量等生产指标都难以保证。

7.4.11  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加快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步伐,全国各地大中城市都制定了数字化城市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发展计划,不少城市也建立了区域性的给水排水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给水排水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数据采集和设施监控为基本任务,建立信息中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为系统的优化运行提供依据,为事故预警和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提供平台。在数字化城市信息系统的建设进程中,给水排水信息系统要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